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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巡察反馈信息】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向部分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来源:大通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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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二县区交叉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和县广播电视局党组,全面反馈了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向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上,传达县委书记刘波在听取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在向党组的反馈会议上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的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被巡察党组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整改工作表态讲话。

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但通过“回头看”发现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有的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到位,有的制度建设仍有不足,有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贯彻措施,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职尽责、主动服务的意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相关要求。要针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件件有着落,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贯彻措施落地落实。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被巡察党组织要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党组班子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层层推卸责任,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切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回头看”反馈的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用整改实际行动和整改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这次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是对本单位党组织一次全面政治再体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将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照问题、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以上率下、举一反三、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