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城北区纪委监委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
来源:城北区纪委监委综合一室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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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日前,城北区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对清明节期间作风纪律提出“八严禁”要求。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提示提醒、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加强教育防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治,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抵制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突出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手段,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对节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一案三查,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八严禁”: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春游、娱乐、宴请等;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中层层加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值班值守期间脱岗、饮酒、电话呼叫转移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开展祭扫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文明祭扫相关规定和春季防火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