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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通报2022年度群众满意的单位和 群众不满意的的单位评议结果
来源:城北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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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区持续营造感恩奋进、拼搏赶超的浓厚干事氛围,近日,城北区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2年度群众满意的单位和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评议结果,火车西站街道办事处火车西站社区等3家单位为群众满意的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大厅等3家单位为群众不满意的单位。

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服务效能,根据区委安排部署,区委作风办牵头组织开展了群众满意的单位和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评议工作。年初制定下发评议工作方案,明确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等事项,细化考评细则,将全区机关科室、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等149家单位纳入评议范围,通过运用“西宁评议”平台,采用事中现场评、事后跟踪评模式,引导群众对服务事项进行评议,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真正将评价权交由群众。全年,城北区“西宁评议”录入事项26300条,扫码评价总数12008个,其中,满意数11980个,基本满意数23个,不满意数5个。对群众反映的不满意事项,一件一件跟踪督办,建立“评价、回访、反馈、整改、审核、通报”闭环监督机制,确保件件有结果。年终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风巡查、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经区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群众满意和不满意的单位名单。

开展群众满意的单位和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评议工作,是落实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动全区作风及能力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但能够推动被评议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还能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进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推进全区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区委作风办将用好评议结果,对评为群众满意的单位与相关评先评优挂钩;对评为群众不满意的单位的取消其单位负责人评优评先资格,对所在地区、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予以扣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提醒约谈。

通报强调,2023年,各镇(街道)、区直各机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的姿态,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以群众满意的单位为榜样,立足本职、锐意进取,以群众不满意的单位为镜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为聚力建设生态宜居品质城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