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6月27日,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深入解读文件,注入思想“营养剂”。会议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出台背景等为切入点,详细解读《青海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让干警更加清晰填报规则,提高填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切实做到“有问必录”。
典型案例为戒,注入行动“清醒剂”。“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央政法委通报“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省委政法委通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等相关案例,要求干警认真对照自身做到恪守纪律,把反面教材当成醒脑良药,始终坚守“初心”永不“变色”,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签订承诺书,注入精神“强心剂”。组织干警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并通过“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三个规定”的有效落实不仅能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更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警示教育不止步,正风肃纪不停歇。通过开展“三个规定”专题警示教育,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不断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终身追求,忠实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