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及问题线索办理工作质效,积极有效较少存量,全力遏制增量,将“领导包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近日,城中区纪委监委出台《城中区纪委监委领导包案责任制暂行办法》,旨在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复杂问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升速度减存量。《领导包案责任制暂行办法》规定,定期梳理巡视巡察、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信访件和久拖未决、久立未查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通过召开问题线索集体评估会研究确定承办部门及包案领导,送达《包案通知书》,包案领导靠前指挥,即时调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领导包案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期限内办结的,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加大力度遏增量。为推动“领导包案”落地见效,城中区纪委监委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三包”责任制,定包案领导、定部门负责人、定具体办案人、定结案和反馈时间、定回访巩固率;包案、包人、包落实。同时按照“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的要求,实行“一个重要问题、一名领导包抓、限期办结到位”工作制度,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销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把初信初访解决在基层,把重复信访化解在基层。
保持温度稳民心。包案领导带头啃“硬骨头”,充分发挥在疑难复杂信访件办理中的沟通协调、指导督办作用,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统筹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源头防范化解心烦个难题。对实名举报的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群众反映“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凡事有交代”,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群众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确有新证据的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