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大通县纪委监委与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的协调配合,持续加大财政、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近日,大通县纪委监委印发《大通县财政局向大通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大通县审计局向大通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重点,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监督深度融合、效应叠加释放。
强化集中管理,规范线索移交。明确专人负责对财政、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收集、管理、组织研判等,经研判后认为需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书面交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多头移交、归口管理”,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对问题线索甄别和筛选、流转、分办、处置、监督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提高财政、审计移交问题线索查办质效。
强化过程管控,提高移交质量。严格规范财政、审计移交问题线索的主体、程序、要求、时限等,明确书面移交应制作《问题线索移交报告表》,随同其他证据材料一并移交县纪委监委,要求反映的主要问题需写明涉嫌违纪违法的主体、事实、依据等要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依据明确、责任主体清晰,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移交质量。
强化会商前置,提升移送精度。结合工作实际,财政、审计部门对问题线索是否需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如何移交、移交条件是否满足等情况把握不准的,在正式移交前可以与县纪委监委充分沟通,报请召开联络会议共同研判,就线索标准、材料要件、配合协作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行决定,从而提高移交线索处理率与精准度。
强化跟踪督办,落实成果共享。《办法》明确协同督办事宜,县财政局、审计局应全力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相关问题线索,借助财政、审计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移交问题线索定期跟踪督办,动态掌握办理进度,在做好保密措施的情况下,适当向财政、审计部门反馈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协力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更多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