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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八届西宁市城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城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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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  践行“两个维护”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生态宜居北区建设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西宁市城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10日)

 

同志们:

我代表八届城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区委高度重视这次全会,区委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工作报告。刚才,区委书记赵宁军同志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觉悟、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在全区通报,确保政令畅通。

(二)聚焦监督首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区委常委会先后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现场报告评议机制,安排11名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在区委、纪委全会上进行“三述”,会后及时对点评意见整改情况跟踪督办。制定印发《城北区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及工作目标,组织41家部门单位与区委区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对监管不力、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干部进行约谈。

(三)狠抓专项治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扎实推进“大棚房”清理专项整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和精准帮扶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自查、抽查、督查和“回头看”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问题整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权力清单“三张清单”为抓手,督促全区各地区、各部门排查班子和班子成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56条和802条,因事施策推动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案件签字背书、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将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聚焦4方面17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梳理存在问题36条,督促逐条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构建高效监督格局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派驻机构办公用房4间,在原有4名组长、4名副组长的基础上,抽调配备工作人员8名,为派驻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制定下发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全区41家部门单位、区属学校及医疗系统全部纳入派驻监督范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组建两个派驻纪检监察办案协作组,采取“监委委员主抓+综合派驻+办案协作组+监督检查室”联动模式,建立派驻机构内部会议、公文处理、信访处置、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形成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运行格局。

(五)加强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利剑”作用

建立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健全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听取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巡察办工作人员,整合力量组建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职能,结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注重发现和纠正工作偏差,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七)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编发廉政提醒短信,重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等系列廉政教育制度,组织新提任的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坚守初心、清正廉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运用《护航脱贫攻坚》《忏悔录》等警示教育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参加法院公开庭审旁听活动,“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切实达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全力提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常态化选派年轻干部跟班学习,抽调基层年轻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并选派年轻干部参与省市纪委案件查办、政治巡察等工作,在一线弥补自身专业素质短板,提升业务能力。从严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情况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约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担当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对照党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对标对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有些党组织担当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监督第一职责还有弱项,日常监督工作因循守旧,局限在老套路常规检查之中,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推动“三转”不到位,街道纪工委书记身兼数职情况普遍;办案协作区建设起点低,部分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尚未实现“办案破零”目标;农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村、社区的监督流于形式。四是派驻机构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工作方法不够完善、监督效果不够理想,“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十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积极协助党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全力开创生态宜居北区、“双创”聚集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在推动责任落实上再用功

坚持把学习践行领袖思想摆在首位。一是认真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切实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二是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互动交流、微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四个坚定不移”和六项重点工作,提高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贯彻落实的能力水平。三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将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办法和举措。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一是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二是继续抓好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省市纪委“三个一”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到位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扛稳抓牢“两个责任”。一是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政治站位高不高、政治能力强不强、政治纪律严不严的集中检验,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北区反馈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履行、移交线索办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思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责任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彻底、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经常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党组决定和处分党员事项规定程序实施细则》,推动各级党组织行使好监督权、处分权,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四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日常考核占比,运用“抽查+通报+督办”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形成“重在日常、管在经常”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新举措。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既防止不会问、不敢问,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确保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有效问责。

(二)健全完善制度,在推进体制改革上再落细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向区委的请示、汇报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是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处理等集体研究并向区委主要领导、区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纪委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情况通报和重要问题会商机制,推动协同联动。四是进一步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注重在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的经常性研究会商和协调解决中发挥作用。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一是严格落实省纪委机关、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务实、有效的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编制、配强力量、健全机制,确保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符合履职要求。二是加强区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规范,落实“三为主一报告”机制,区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派驻机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提升职能作用发挥。三是各派驻机构要强化履职担当,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被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推动被监督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的转化。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完善镇、街道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优化协作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推动各镇、街道纪(工)委由实现“立案破零”向提升监督执纪综合能力迈进。二是建立完善“乡案区审”制度,加强对各镇、街道纪(工)委所办案件、审批程序等审核,推动基层办案质量有效提升。三是选取一镇(街道)、一局开展“微权力运行规范化”试点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真正做到用制度做事、用制度管权。

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制度规定,着力解决制度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惯性思维严重、工作随意性大等问题,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二是制定问题线索处置和了结相关制度,印发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和问题线索了结集体审核会会议制度,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问题线索处理程序。三是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办案人才库建设,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是开展制度执行“回头看”,采取“抽查+通报+约谈”的方式,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相关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传导压力,倒逼制度落实。

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贯彻措施,明确深化的重点工作、措施办法、相关要求,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纪(工)委书记担任监察专员,任命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监察联络员,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制度,调动发挥好监察专员、监察联络员的作用,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三是持续深化“三转”,督促指导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主动履职能力。四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完成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现区、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工作纵深贯通。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上再用力

加强政治监督。一是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建立完善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制度,细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得违反的具体事项,划出政治“红线”。

做实日常监督。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日常监督的内容、方法、结果运用,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全区正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台账。三是综合运用检举举报大数据平台、纪检监察统计指标体系和廉政档案信息,加强从信访举报、正在办理或办结的问题线索中分析发现廉政隐患点,主动开展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既查找解决问题又督促填补制度“漏洞”。四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要联合派驻机构对所联系地区和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反馈和巡察等掌握的情况,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政治生态研判,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全区各地区、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六是贯彻落实《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抄告办法》,对发现的问题,分类采取抄告区级分管领导、全区通报、督促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七是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廉政回复在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巡察监督。一是制定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运用常规巡察、异地交叉提级巡察、专项巡察、“巡审联动”等方式,对1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实现巡察目标任务全覆盖。加大对村(社区)巡察力度,采取延伸巡察、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逐步推动向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二是制定《城北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巡察通报约谈制度》,建立完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多方共审”、整改情况报告和抽查监督、整改公开等工作机制,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整改责任落深落细落实。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提出巡察建议,共同会商研究,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堵塞制度漏洞,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成效。四是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把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审核两道关口,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突出重点监督。一是加强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将监督力量、重点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转变、倾斜,一手抓疫情防控监督,一手抓复工复产督促,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二是继续加强对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会同项目牵头单位、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项目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弄虚作假,套取、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四是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治理,查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五是开展“景观亮化工程”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六是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情况的监督。

贯通各类监督。一是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形成合力。二是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各室的联系沟通,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日常监督结果向巡察部门反馈,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有效衔接贯通起来,增强监督的协同性、系统性。三是督促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深化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三不”上再发力

突出惩治重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党的纪律规矩的腐败问题首先查处。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受到同样的惩治,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二是提升办案合力。完善与司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对复杂问题线索,必要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证据材料、事实认定、案件性质等,听取意见建议,增强业务互补。三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在初核上下功夫,把初核做深做细做扎实,提高成案率。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注重用理想信念和党的政策教育感化审查对象,为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促进“不想腐”奠定基础。四是坚持严管厚爱。既要持续保持严的氛围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五是强化办案安全保障。精准使用12项调查措施,准确把握条件,严格审批权限。完善“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加强对被谈话人员的思想疏导和心理安抚,防范安全风险,体现纪检监察工作人文关怀。

完善制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一是明确以案促改责任分工。根据业务优势和有利于工作指导的实际,确定案件审理部门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以案促改的责任部门。坚持一案一分析一警示,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深化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惩治效果。二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认真贯彻《关于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办法(试行)》,对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精准分析研判,把握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部门、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提醒作用。三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以强化监督为手段遏制增量,达到风清气正的社会治理效果。四是健立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做到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重要人事调整等廉情信息的动态掌握。五是建立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加强对农村(社区)干部的日常监督。

砥砺初心使命,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是开展“两主题一警示”活动。举办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悟领袖思想,筑廉政防线”为主题的读书体验交流会,抓好“关键少数”;开展以“清风廉韵宜居北区”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突出案件警示教育,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加庭审旁听、案例剖析、案件通报等全方位多层次的警示教育活动。二是打造“一基地一品牌”。打造城北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重点突出“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召力;升级打造一个非公企业廉洁文化示范点,通过扩大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执纪,积极培育非公企业廉洁建设特色品牌。三是适度扩大宣布干部处分决定参与人员范围,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深度融合,深化警示教育成效。四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用好媒体融合,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正风肃纪反腐,在精准纠治“四风”上再加劲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成因,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综合施治。二是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注重从政治监督、政治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专项督查、信访反映、网络舆情中发现挖掘问题线索,做到不松劲、不退让,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开展核查工作,抓住主要问题深挖细查,把事实查明、把问题查清,严查一批典型问题。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和手机公众平台等载体,点明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字当头,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一是继续深化关键节点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既聚焦老问题,又紧盯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新动向。二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贯彻措施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严查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设立“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不正之风。三是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六)树牢宗旨意识,在深化专项治理上再加码

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一是继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相互反馈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同步介入、同频共振。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督促区相关单位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文化旅游、教育民生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行业主管单位部门日常履职不力、疏于监管等问题,严肃查处追责。三是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推动“打伞破网”取得成效。
  加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加大信访交办督办自办力度,聚焦医疗卫生、上学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方面,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二是调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指导推动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增强群众监督权、话语权。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为群众利益较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加强精准帮扶专项治理。一是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效应。二是把精准帮扶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加强生态环保专项治理。一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执法监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紧盯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三是深入推进违建别墅重点整治,在去年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实做细“回头看”和问题整改,巩固整治成果。

(七)强化自我约束,在全面加强能力建设上再提升
  突出政治统领,夯实斗争之基。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区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区监察委务会议事规则和区纪委书记议事会规则等,促进各项议事决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三是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明年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的各项前期和准备工作。四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着力加强机关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贯通、相促进,用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肃教育管理。
  突出能力建设,提高斗争本领。一是深化全员培训。以《规则》《规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18张专业培训光盘为重点,抓紧抓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纪法贯通、纪法双施能力。落实市纪委培训任务,承办一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选好配强干部力量。加快纪检监察队伍“磨合”,继续加大干部培养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交流轮岗力度。三是提升办案能力。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加强干部的实战培训锻炼,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和斗争本领。

强化自我监督,坚持斗争本色。一是严格执行《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内设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强化自身建设和干部调整、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三是继续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经验主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四是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内部管理,勇于刀刃向内,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使命在前,唯有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期待,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生态宜居北区、“双创”聚集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