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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区纪委监委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
来源:中共西宁市城西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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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当年被巡视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计划及整改落实情况;

2.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检查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情况,确保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3.监督驻在部门(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会议、领导班子述职述责述廉会议、重要业务工作会议以及党组织党员大会等;

4.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在精准帮扶、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在廉政风险防控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5.监督驻在部门(单位)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有关规定,检查驻在部门(单位)关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及相关办事流程的公开情况,提高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的透明度;

6.监督驻在部门(单位)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提供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廉政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新提任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7.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制定和执行部门预算特别是对国有资源管理、国有资产出租等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8.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情况;

9.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在加强作风建设尤其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相关措施、持续纠治“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情况。

二、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10.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的监督管理教育情况;

11.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12.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公务接待、公款开支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情况,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从严查处驻在部门(单位)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三、受理信访举报控告申诉及初核、调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13.受理驻在部门(单位)及驻在部门(单位)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做好接收、登记、送阅及联合委机关相关室做好办理、反馈、报告等事务;

14.受理驻在部门(单位)及驻在部门(单位)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联合委机关相关室按规定及时办理;

15.发现驻在部门(单位)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及其他重要问题,属于全区监察对象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附函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信访室),由案件管理室统一将收集的问题线索定期集中研判;

16.按照区纪委监委授权,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违纪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案件。

四、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17.向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时通报传达中央、省市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向驻在部门(单位)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及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18.定期与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定期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

19.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政治思想、勤政廉政、工作作风、党性修养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驻在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经核实,如轻微违纪,不需做出党纪政务处分的,视情况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或诫勉处理等;

20.对驻在部门(单位)向区委、区纪委监委报送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实施签字背书;

21.协助区委巡察组做好对驻在部门(单位)的政治巡察,督促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22.对驻在部门(单位)廉政文化建设进行监督,指导驻在部门(单位)通过廉政氛围营造、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3.对驻在部门(单位)节假日期间落实“六严禁”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情况监督检查力度;

24.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及时填报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

五、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教育监督

25.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教育、监督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实行严格规范管理;

26.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通过月例会、季督查、年述职等载体,及时沟通交流反馈问题、动态跟进整改落实。

六、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