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人员调整的基础上,积极与驻在部门(单位)沟通对接,明确监督方式方法内容,坚持靠前监督、主动作为。
在做好“全覆盖式”明察暗访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明确1名派驻组成员联系2—3个驻在部门(单位),负责列席驻在部门(单位)会议和日常沟通联系等。结合“清明”“五一”“端午”等节点,进一步严明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对各驻在单位开展提醒式监督。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清明节文明祭祀、节假日期间干部职工管理等方面,扯“袖子”、敲“警钟”,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沟通驻在部门(单位),要求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资料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双报送”,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挖掘线索,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同时,我们积极做好受理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对案管室移交给第一派驻组的3件信访线索进行初步核查,与被举报人谈话、到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实地了解情况、调取相关材料。目前,已完成了2件线索的初核工作。
上半年,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督工作成效不够突出,挖掘线索、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个别驻在部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与驻在部门(单位)日常沟通联系还不够经常,“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改进工作、强化监督:一是持续抓好学习,督促派驻干部不断增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双重储备;二是切实融入“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监督监察协调指导中心、派驻联组等工作,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派驻组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三是明确监督重点,以《监督责任清单》26条内容为规范,严格落实“3+N”派驻监督机制,建立与驻在部门单位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制度、定期会商制度、谈话和约谈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线索联合排查和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不断增强派驻合力、彰显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