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首要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时刻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推动驻在单位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完成对接。4月初,我组积极走访9家驻在单位。与各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明确列席“三重一大”决策会、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及时做好对接工作,落实各单位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微信群”,加强与各单位沟通交流,贯彻落实新要求、新任务。
(二)及时掌握情况。仔细摸排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党员人数、联系方式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严格落实签字背书。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根据区纪委监委制定的派驻纪检监察月工作“提醒单”,督促驻在(部门)单位认真、全面、客观、准确落实履单回复。按照时限要求,各单位已将月工作“提醒单”及相关佐证资料全部报送完毕。
(四)积极开展监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是列席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支部换届大会、党组会等。在列席各单位“三重一大”会前,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议题、方案、相关依据,及时了解研究事项有关情况。会上,积极听取各部门上报的提案,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分析初步掌握涉及行业知识及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判断可能发生的问题。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决策形成。会后,强化反馈机制。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及时进行跟进检查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践的现象,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到位。截止6月底我组受邀列席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11次、支部换届大会3次、党小组会议4次。二是节前重点大督查。4月29日我组联合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方式对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委办、区绿发委、区政法委等六家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向各单位了解五一节前人员值班及公车封存等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干部职工纪律作风等方面。随后与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截止6月底,我组联合其他各组联合检查2次,共计检查单位14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上半年以来,我组主动靠前监督,各项工作完成的比较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上协调配合存在困难。以参加会议为例,如我组联系的9家单位若不及时沟通好,就有可能同一时间有两个以上的单位通知列席。二是业务工作不熟练。在列席驻在(部门)单位会议尤其是涉及“三重一大”决策时,派驻干部对相关问题、研究事项及政策依据掌握不够,监督效果不明显。三是支出资金标准未明确。部分单位反映“三重一大”会议中重大资金的标准是什么,是以支出对象为标准还是以支出金额为标准,是否每次都需要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对类似问题的把握还是有欠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好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下一步区纪委监委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与驻在(部门)单位沟通。及时跟进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执行情况及每月月工作“提醒单”落实情况。三是强化监督。进一步掌握驻在(部门)单位部门的业务和权力运行流程以及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执行情况,要求主要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注重能力建设,重点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理论和法律经济等知识,更新知识库,掌握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