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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纪委监委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议
来源:城中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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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办案安全工作,近日,城中区纪委监委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安全工作推进会,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规定要求和《2023年全省办案安全工作情况通报》,学习了李清明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我区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根据《城中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相关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案件承办部门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去年全年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汇报,为全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高质量开展建言献策,进一步加强了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领导。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和李清明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提振精神、迅速行动,既要敢于办案、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也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各案件承办部门要主动作为,深学细悟中央及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负起责任,抓住“责任、程序、硬件、制度、能力”五个关键因素,抓弱项、补短板、强优势,在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和速度双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始终坚持“严”的要求,突出“治”的重点,落实“管”的责任,并结合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的违规违纪办案行为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工作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安全问题,梳理并动态调整审查调查安全负面清单,划出安全“红线”,打好审查调查安全“预防针”,切实筑牢安全文明办案工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