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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纪委监委五措并举提升村务监督水平
来源:西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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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大通县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全县289个村和22个社区实现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县纪委监委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的制度不规范、队伍组成不健全、职能发挥不充分、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改进工作措施,破除村级监督障碍,解决村级监督难题,以有力举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实效。

制度规范,解决“乱”的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在村(居)党组织中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的贯彻措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暂行规定》《乡镇驻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对队伍建设、职责权限、监督内容等方面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供宏观指导,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队伍建设,解决“散”的问题。按照政治过硬、品行过硬、能力过硬等标准,尽可能将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卸任村干部和老党员依法推选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村(社区)设立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4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配齐了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村级监察联络员,组建了64个村(居)级协作片区,配强村级纪检监察力量,共同履行村务监督职能。

职能发挥,解决“庸”的问题。列出正负两张村级权力清单,明确监督职责、权利及义务,增强主动监督、善于监督的自觉性。重点围绕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及村干部履职等情况开展监督。聚焦当前易发多发的问题,列出了执行中应坚决杜绝的禁止性条款,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例会制度、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多项制度,保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高效开展工作,要求各乡镇将其纳入考核验收范围,年终与村(社区)“两委”成员一同考核,进一步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薪酬激励,解决“怠”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纪委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经费,大村3000元/年、小村2000元/年。落实人员报酬补助,主任3000元/年,委员2000元/年。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西宁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成员工作补助机制的意见》,协调解决了66名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其中主任22名,委员44名)的报酬补助,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发放,充分调动和激发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下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由乡镇纪委负责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报酬挂钩,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能力提升,解决“弱”的问题。当前,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存在成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业务不熟悉等问题。县乡两级纪委把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作为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的有力抓手,采取集中培训、讲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制定印发200册《大通县纪检监察工作手册(试行)》和500册《大通县村级事务监督工作手册(试行)》,方便随身带、随时查、随时用、随时学,进一步提升村级监督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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