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及编制管理、人员档案、出国(境)备案或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委员的联系,协调指导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应由市纪委市监委监督管理的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性和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的培训、指导,承担组织撰写收集网络评论任务;负责对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外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发布、维护等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贯彻落实措施、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派驻机构管理服务及相关制度建设;会同办公室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统筹协调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维护、管理12388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向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及时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协调办理市纪委市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承办对采取留置等措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市委组织部工作。
第一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按照分工联系单位(地区),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掌握联系单位(地区)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及时更新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督促联系单位(地区)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参加指导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办理联系单位(地区)市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第二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按照分工联系单位(地区),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掌握联系单位(地区)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及时更新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督促联系单位(地区)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参加指导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办理联系单位(地区)市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第三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按照分工联系单位(地区),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掌握联系单位(地区)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及时更新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督促联系单位(地区)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参加指导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办理联系单位(地区)市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第一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上级指定的监察事项,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第二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上级指定的监察事项,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第三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上级指定的监察事项,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市纪委市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市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复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起草的法规制度进行审核;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等;负责市纪委市监委开展重点课题和工作实践调查研究;负责监察学会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负责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有关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机关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承担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妇女、青年等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导机关各支部做好组织生活会工作。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市纪委市监委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起草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报告,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的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资医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平安西宁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的统一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