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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纪委监委:印发《方案》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城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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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近日,城东区纪委监委印发《城东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整治内容有哪些?

根据《实施方案》,从扶贫、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城市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七个领域为切入点,细化20项具体整治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通过厘清责任、明确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方案》提出整治工作分为查找问题、重点检查及问题处置、完善提高及“回头看”三个阶段,时间从6月初至9月底,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细处着手、实处发力,以上率下、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重点,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作为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工作长期推进不力的,开展驻点督导、重点剖析,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方案》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领域宽,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负责,主动作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发挥抓系统、系统抓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改,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镇(街道)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实时督促镇(街道)和村(社区)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公开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举报方式,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区纪委监委将把督促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内容,贯通运用“四项监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具体问题、典型案例入手,综合运用“六书一函”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 

专项整治是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守好民心”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城东区纪委监委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亮剑”,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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