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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来源:湟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1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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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湟源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突出强化派驻监督职责,抓住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在今后派驻监督工作中,一要始终握牢“方向盘”,把好思想关。派驻机构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二要牢固树起“风向标”,把好选人关。严把派驻机构干部入口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派驻机构干部的选拔任用、人员交流、考核培训、监督管理,有计划地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参与委机关工作、进行培养锻炼。三要努力抬升“标尺线”,把好制度关。派驻机构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明确职权范围,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四要用心念好“紧箍咒”,把好廉洁关。派驻机构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严的标准,勇于刀刃向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高免疫力,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切实防治“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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