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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纪委监委: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
来源:城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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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大反思大排查大整顿”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成果,将落实领导首谈制度作为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管控的重要举措,城中区纪委监委出台《领导首谈工作办法》,切实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防线,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办法》细化明确首谈主体和责任落实。与审查调查主要对象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首谈;与关键涉案人员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审查调查组负责人首谈,向谈话对象讲明政策纪律,要求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首谈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强化现场把控,做好谈话对象思想减压,体现组织关怀。

《办法》紧紧抓住“谈什么”和“怎么谈”。首场谈话要做到五个“讲明”,侧重给对象讲政策、指出路、稳预期,着眼于建立平等互信的谈话关系。首谈领导根据谈话实际需要选择出场时机,提前掌握谈话对象个人履历、家庭情况、身体状况、社会交往等基本情况及性格特点、近期表现、思想变化、案件进展等动态情况,并在谈话结束前开展思想解压和政策宣讲,进一步稳定对象的心理预期。

《办法》详细规定审批程序及备案监督。开展领导首谈前需进行集体研判,制定谈话提纲及安全预案,准确预判谈话结果,把握应对措施,填写《城中区纪委监委领导首谈审批表》并按相关程序审批,谈话后将《首谈情况备案表》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审查调查结束后将领导首谈情况纳入工作总结报告,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领导首谈情况台账,每月汇总并报委主要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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