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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高于一切 监督走在前列
——大通县纪检监察系统全力投身抗灾一线
来源:大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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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情就是命令,灾情就是责任。大通县“8.18”山洪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抢险救灾的首要位置上,始终站在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的最前沿,冲锋在前全力投身救援一线。

紧紧压实政治责任,纪律要求提在前。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大通县纪委监委发出《关于严明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列出十条“纪律红线”,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区域,下沉一线监督检查,紧盯指令不执行、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前方指挥部工作调度,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第一时间紧急救援,纪检力量冲在前。山洪突发后,全县20个乡镇党委、纪委迅速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汛情,启动相关预案、组建临时指挥小组开展紧急救援;第一时间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及时请求医护、公安、消防、应急等相关部门来援以科学有效进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洪灾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第一时间安排干部进行交通疏导工作,保证救援顺利;第一时间统计受害人信息、加强受害人家属的情绪疏导和安全防卫;第一时间组织部署灾害点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救灾现场,乡村两级的纪检监察干干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深入一线、率先垂范、作出表率,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们主动积极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安抚受灾群众情绪,协调帮助实际困难。

各方协调全力以赴,派驻监督推在前。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督促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启动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收集、研判和报送灾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派遣公路养护人员、乡镇路长、交通执法人员及时对全县农村道路损坏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积极协助工作人员安置点调运帐篷、行军床、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赶赴大通一中受灾安置点,实地察看捐赠物资的车辆消杀及出入登记工作,对安置点设立的的食堂及移动餐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前往受灾群众临时住宿点,详细询问群众需求,掌握群众心理动态,做好安抚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住得好、吃得好。同时重点对捐赠的物资进行检查,要求建立台账,做好出入库登记,确保每一批捐款都能实实在在用在受灾群众的身上。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大通县水利局与大通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及时发送雨情、汛情防御信息提醒短信。督促做好对水利工程设施再排查再防范,严防死守重点隐患区域、加强轮流值班、监测预警、堤库巡查、应急处置等,全力构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防御网络。

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纪检爱心献在前。灾难发生后,大通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奔赴青山乡、青林乡等受灾一线,亲力亲为参与救援工作,并深入其他乡镇了解受灾情况,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提高警惕,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做足提前量,打好主动仗。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发出爱心倡议,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响应,奉献爱心,为灾区群众送去温暖。县纪委办党支部火速集结委机关20名党员,组成防汛救灾志愿队伍,储备防汛救援物资,积极协助灾区开展救援及清淤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纪检人的责任与担当。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持续推进救灾及灾后恢复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救灾重建监督保障工作,同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全面细致进行再排查、再防范、再整治,切实提高汛期防范力度、完善防汛体系、强化防汛意识、增强防汛能力,全力防止汛灾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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