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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环节精准监督 保障救灾物资规范使用
来源:大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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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大通县多地遭受强降雨侵袭,青山、青林等乡镇洪涝灾害严重,防汛救灾形势严峻。中央、省市下发救灾资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主动捐款捐物,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大通县纪委监委聚焦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下发《关于开展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确保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真正用在受灾群众身上、真正用到“刀刃”上。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工作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乡镇、受灾群众安置点、财政、应急管理等接受上级下达和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相关单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另外,要求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同级党委政府、村(社区)以及相关被监督单位防汛备汛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采取“室组地”“组组”“片区联动协作”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

专项监督检查紧盯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分配、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重点查看九个方面内容:一是看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或者无故迟滞拨付、发放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行为;二是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行为;三是看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和有关单位徇私发放或者有偿发放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行为;四是看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用途,挪作他用行为;五是看是否存在故意违背政府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规划使用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行为;六是看是否存在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不登记、管理不规范、发放不记录行为;七是看是否存在隐瞒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分配信息、依照规定应当公开而不公开的行为;八是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在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中敷衍塞责、消极懈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九是看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以及损坏浪费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行为。

《通知》要求,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严格规范使用和分配程序,把“好钢用到刀刃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把督促做好防汛救灾保障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压实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监管责任,坚决杜绝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无序、使用不当等廉政隐患问题和贪污挪用、截留克扣、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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