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基层动态
城西区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十不准”纪律要求
来源:城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分享
字体: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蒿松劲退千寻。面对本轮疫情最为严峻、最为复杂、冲击最严重的形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树牢“一盘棋”思想,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做到警惕意识不放松、防控责任不落空、工作标准不降低,持续在疫情防控一线锤炼和检验能力作风。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现明确疫情防控“十不准”纪律要求如下:

1.不准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

2.不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缺失缺位,擅离职守、临阵退缩;

3.不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随意要求各单位填报不必要的数据、材料,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4.不准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对抗上级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不重视,搞虚假整改、纸上整改;

5.不准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6.不准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浪费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和以疫情防控名义滥发钱物;

7.不准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迟报、漏报重要疫情信息,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

8.不准在参与下沉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讲条件,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时到岗,工作敷衍塞责、虚假应付或不按要求开展工作;

9.不准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各类聚餐、聚会、培训等群体性活动;

10.不准编造、传播、散布有关疫情的谣言,擅自泄露非公开的防疫信息资料。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风高浪急,更见砥柱中流!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决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打头阵、挑大梁,越激流、跨险滩,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中共西宁市城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