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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城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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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省市多地突发新冠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责任和工作纪律,现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指挥,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疫情防控工作轻视、无所谓甚至自以为是。

2.严禁在防控工作中扎堆聊天、吸烟吐痰、玩手机,不正确佩戴口罩,不注意自身防护,对负责的工作不闻不问,对存在的问题置之不理。

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拒不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等要求。

4.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询问及诉求解答不详细、消极应付、简单粗暴、推诿扯皮,与群众发生冲突以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5.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缺岗、串岗或私自替班、换班,在岗不尽责,在职不尽心,查验“双码一报告”不细致、走过场。

6.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信息,甚至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等行为。

7.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数据、信息。

8.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利用职务职权便利,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9.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不执行排查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故意隐瞒自身和共同生活人员行程轨迹,或为亲友及其他特定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10.严禁发生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从早从快、从紧从严、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守纪律规矩,自觉维护大局,各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要服从镇(街道)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区纪委监委和各镇(街道)纪(工)委要聚焦疫情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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