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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严执纪 共筑防汛安全堤
来源:湟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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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汛以来,遭遇持续性强降雨天气,防汛工作压力倍增,面对汛情,湟源县纪委监委清醒的认识到防汛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认真吸取大通县“8·18”山洪灾害、互助县“9·01”山体滑坡自然灾害经验教训,立足职责定位,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深入一线,靠前监督,以强监督促强落实,为全县有力有序推进防汛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迅速安排部署,严明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县委相关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一时间对做好防汛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向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和全县党员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和应急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关于严明应急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防汛工作纪律,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保障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迅速成立由3名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应急救援突击组、问题线索处置组和3个监督检查组,负责应急救援、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24小时开通信访接访线上渠道,及时受理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事项。

强化监督检查,压实防汛责任。一是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第一时间赶赴联点乡镇,并驻乡督导防汛工作,指导联点乡、村和群众熟悉应对防范措施,扎实细致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同时,要求时刻绷紧绷牢防汛救灾之弦,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再起底、再摸排、再部署,确保隐患不成灾害。二是通过查阅台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履行防汛工作主体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领导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通过明察暗访、夜间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干部下沉、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沿线、山根周边民房、农村危房等排查和人员转移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做到应撤尽撤、应搬尽搬、不漏一户一人,底数清、去向明。截止目前,开展监督检查71次,发现问题23条,提出意见建议29条,完成整改23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约谈3人,批评教育1人。

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主动投身到防汛工作中,舍小家为大家,夜以继日坚守在工作岗位,以使命在心、重任在肩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既充分诠释了纪检监察干部在防汛一线的“硬核”担当,又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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