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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纪委监委:案件评查“三步走”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大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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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长效作用。大通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健全完善“自纠自评、交叉互评、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三步评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自纠自评检索问题。按照“谁审查调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以来重点对涉及“三农”领域、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案件;在扶贫、生态环保、涉黑涉恶等专项工作中查办的案件;巡视巡察移交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照事实、证据方面,定性、处理方面,程序、手续方面,管理规范方面,执行到位方面进行自查,对自查时发现的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间,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交叉互评纠错整治。评查工作以中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为依据,各协作片区由协作片区长牵头,集中开展本协作片区内部交叉评查工作,委机关审查调查室互评、监督检查室互评、派驻纪检监察组两两自选结对互评。交叉互评工作坚持评查基本标准,严格规范互评程序,通过审阅案卷、现场访谈等方式对评查内容进行审核并量化百分制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每案评查分数及等次。对拟评定为瑕疵或不合格案件的,听取被评查单位、办案人员的意见,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案件,限期进行整改。

专项评查提质增效。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具体牵头,乡镇纪委书记参与的方式开展。结合前期自查及交叉评查的内容,实际下沉各乡镇开展案件质量抽查督查,对于案件承办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履行职责,有效解决案件质量问题的,酌情予以加分。对于被督查的乡镇经反馈后未整改到位,再次出现同类质量问题的情形,从重予以扣分并通报批评,严重情况下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并将评查情况作为对被评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深化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