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部署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时强调,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大通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探索构建“明责、述责、督责”体系,健全突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政治责任。
突出清单明责。制定下发《大通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大通县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五个方面24条重点工作任务,下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保持全面从严,狠抓工作落实。
抓实述责压责。切实落实“书记抓、抓书记”要求,落实述责述廉制度,组织67个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县属国企“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6名党委(党组)“一把手”、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通过汇报成绩、自查不足、点评问题、民主评议等举措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督促2023年度群众不满意的“十差”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抓实抓细整改达标工作,确定整改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对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举一反三,压实整改责任。
注重考核督责。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从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约束扣分方面,对全县65个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确定优秀领导班子21个,良好领导班子44个并下发通报,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发展,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