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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城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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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弘扬文明新风,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祭拜工作等相关工作,确保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现就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弘扬新风正气。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防范,采用灵活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充分运用“三谈一访”“一节三抓”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着力破除歪风陋习,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崇廉崇俭、文明祭祀、抵制封建迷信,树立绿色文明安全的祭扫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十严禁”。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十严禁”要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其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基层单位的宴请、旅游;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在禁止焚烧的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物品或在林区野外吸烟;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酒后上岗、醉岗;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以各种名义违规举办的聚会;严禁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联点值守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节日期间,城东区纪委监委将围绕以上“十严禁”纪律要求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森林防火联点值守和文明祭扫等综合开展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及时发现和查处森林防火和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紧盯关键节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举报电话:0971-8085509;

举报邮箱:zgcdqjwjw@163.com;

来访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0号韵佳小区院内城东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来信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0号城东区纪委监委(邮编: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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