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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签订目标责任书 履职践诺促发展
来源:大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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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大通县聚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体现担当、展现作为,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订立目标、践行承诺,谋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路径,增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细化工作举措,紧扣群众需求承诺。在广泛开展“民情民意摸底调研”,收集党员、群众对县域发展的意见建议作为“承诺参考”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和全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内容,制定下发了包括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责任在内的60项责任内容,特别强调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党纪教育、深化作风建设,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等责任目标,保证了承诺目标能够真实反映干部群众诉求和期盼,切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助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目标事项,全面跟踪指导践诺。全面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指导推动全县65个党组织围绕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洁文化建设、为民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列明列细履职清单,明确承诺事项、践诺时限、责任人,分层分级分类签订个性化的目标责任书,将责任目标制定得更加具体可操作。如村(社区)“两委”班子将“个性目标”报乡镇党委、纪委审核把关,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同推进,将承诺事项确定地更加接地气,更加贴近基层实际。各乡镇党委根据年度计划、远期工作目标指导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包片、包村干部具体负责,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定期跟踪、指导推进,确保承诺事项有条不紊推进。

健全评价机制,突出实绩实效评诺。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根据《大通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日常考核办法(试行)》,综合设置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民主测评、综合评价、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约束扣分五类考核内容,把责任事项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每季度开展的“季度派单”工作,实时对践诺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对年终评为“优秀”等次的党组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对考核末位等次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及时提醒、督促进步,通过奖优罚劣、扬前督后,激发党员干部承诺践诺、竞相担当的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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