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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一班两员三统筹” 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来源:湟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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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护航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为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湟中区纪委监委以“一班两员三统筹”为抓手,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室组乡联动”的监督网络体系。

一个专班当好引领示范“指挥棒”。成立湟中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建立专班专抓工作机制。工作专班成员由区纪委监委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区委巡察办主任、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整治专员组成。工作专班采取召开调度会议、深入一线督导、“室组乡村”联动协作等方式动态跟进重点项目和任务,帮助乡镇党委政府找短板弱项,研究解决措施,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督促乡镇党委政府把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两个专员擦亮末梢监督“显微镜”。设立职能部门专项整治专员,围绕《西宁市湟中区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本单位班子成员履职、项目实施等开展“前哨”监督,积极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发挥监督“显微镜”作用。释放村级监察联络员监督活力,通过列席会议、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看紧村级人、财、物,经常性对村“两委”成员“咬耳扯袖”,当好基层监督“哨兵”。推行专项整治专员和村级监察联络员“周纪实”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履职效能。

三个统筹打出监督执纪“组合拳”。上下统筹把好整治之舵,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读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和措施,审议通过《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专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保障作用,建立每月统计、双月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提升专项整治工作质效,各成员单位“清单化”履职增强监督实效;部门统筹凝聚整治合力,持续运用监督执纪“4+”工作机制,督促专项整治专员和村级监察联络员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确保乡村振兴职能部门、村级监督委员会与纪检监察组织深度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室组乡”统筹提升办案质效,充分运用“室组乡”联合办案、片区协作等方式,对乡村振兴领域案件进行专题研判,通过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基层独立办案能力,以高素质硬能力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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