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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四步走”有力有效助推 护航生态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来源:湟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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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湟中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深刻把握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全方位、全过程、严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为全区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明晰监督责任,高站位谋划推进。成立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发《湟中区纪检监察组织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专项监督2023年工作方案》,从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等方面明确3类12项工作任务牵头室(组)。结合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及最新工作要求,精准制定33条49项监督任务,提高监督精准度。

强化工作举措,高效率凝聚合力。建立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月上报监督检查清单、职能部门每月上报监管清单机制,全面掌握全区16个乡镇(街道)44个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同时为强化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补齐基层监督质效不明显的短板,区纪委把“夏都清鉴”办公平台作为日常监督抓手,利用平台派单工作任务2期,专人审核系统上报28次,合力构建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监督格局。

聚焦重点任务,高质量推动落实。根据省委专项巡视组巡视期间边巡边改反馈问题,“室组乡”联动开展监督检查6轮次,督促乡镇等主体责任单位整治湟水流域及河沟库渠涉水区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38个,以严实监督坚决避免问题反弹、屡禁不绝现象发生。同时本月跟进监督“黄河”体检任务中发现的4个问题整改进展、全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排查、湟水河“三水”统筹治理建设3个项目落实情况8次。

倒逼责任落实,高标准推进整改。紧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例行督察反馈的两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组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负责人召开工作调度会4次,下发督办通知3份。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成立督查组,月内多次集中人力实地对上新庄一级煤炭集中经营点、汉东乡畜禽养殖点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并对整改工作较为缓慢的3位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切实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确保各项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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