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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章可循啦!
来源:大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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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比之前的规定更加详细规范,哪些事情能办,哪些事情不能办,一目了然,不用担心把握不住操办丧事喜事的原则和要求了。”近日,大通县掀起了学习省纪委监委《青海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热潮。

此次印发的《规定》结合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法律规定,考虑了地区传统习俗的固有现实影响。17条内容中明确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范围、操办原则、报备程序以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得出现的行为等,其中对宴请桌数、车队规模、餐饮标准、仪式规制等进行了适当明确,受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广泛关注。

从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许多通过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的党员干部,但党员干部也有正常的社会生活和人情往来,不能搞“一刀切”,此次印发的《规定》,把握了纪法的尺度和人情的温度,有助于党员干部精准把握违纪违法的界限,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精准度。《规定》优化了以往向党组织报备的程序,要求向相关“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报备,进一步压实了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规定》,避免出现省级层面的《规定》在基层水土不服的现象,大通县纪委监委认真研究,参照《规定》内容,结合干部管理实际,精心绘制了4张《大通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流程图》,区分市管干部、县直单位和部门、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四类人员,明确了报备责任人、报备时间、报备表报送机关等内容,要求报备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民主(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责述廉的内容,对“关键少数”“八小时外”的监督和约束加了一层砝码。

“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红白事简办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培育时代新风的表率,示范引领尤为重要,要带头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持续释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信号。”大通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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