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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湟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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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责笃行 知责奋进 担责敢为

为建设美丽幸福湟源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湟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焦永财

2021年3月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湟源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第一次会议上,县委书记马建立就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深学笃用领袖思想,县纪委常委会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及时研究决策部署贯彻情况,并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整改等各个工作环节。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觉悟、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突出政治监督,坚持“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深化机构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特别是紧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先后开展日常监督检查81次,发现问题37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76条,发出履职提醒函6份,对履职尽责不到位,违反防控纪律等问题的21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二)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展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三述”和评议测评21人次,发送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单和履职提醒函13份,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制定《湟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湟源县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分层次明确责任落实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单位记实台账和个人记实制度,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运用日常考评、年度考核、村干部廉政档案,对49批3729人次和178个单位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出具廉政审查意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制度,共提醒约谈57人次,诫勉谈话49人次,集体约谈73人次。研究制定《2020年湟源县政治生态研判工作方案》,为全县54个党组织进行政治生态研判。建立了297名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和146个行政村村干部廉政档案,聘任湟源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12名,进一步推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强化监督职能。

(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短信提醒等方法,提出纪律要求,对发现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等88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落实,提出意见建议4条,下发履职提醒函1份。扎实开展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湟源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情况直接报告制度》,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举办了全县科级干部统计业务和法规培训班。制定《关于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监督执纪问责举报方式公告,并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县发改、民政等31个单位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查找问题不切实际、学习方式方法单一等突出问题,及时指正,限期整改。问责领导干部2人,给予党内警告2人,组织处理7人,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干部权力运行。

(四)扎实推进政治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相继制定《湟源县委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湟源县委巡察组联络员岗位职责规定(试行)》《湟源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岗位职责规定(试行)》《湟源县委巡察组组长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机制》《湟源县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巡察组巡察情况评估和作风纪律测评工作制度》6项制度。开展了第四轮被巡察的6个单位“回头看”工作,第六轮7个单位常规巡察、人防系统专项巡察、27个村(社区)交叉巡察和19个学校“微巡察”,反馈问题233条,移送问题线索6件,完成了第六、第七轮常规巡察,提前实现十六届县委巡察监督全覆盖。

(五)有序推进体制改革。完成了18名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深化湟源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办法》等16项工作措施,形成了“1+3+5+7”的派驻机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成立湟源县纪委监委联合监督监察协调指导中心,制定印发了《湟源县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等5项制度,进一步推动一体化建设职能作用发挥。投资58.35万元,完成了“六有”标准化建设,统筹监督检查、乡镇、巡察、派驻等工作力量,组建3个片区协作组和2个派驻监督监察联动工作组。片区协作组交叉监督3次,发现问题61条,受理问题线索10件,立案7件,办结7件,正在办理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派驻联组开展联合监督1次,发现问题29条,督促整改29条;开展阳光接访4次,发现问题1件。实现乡镇纪委自收案件、立案双破零。

(六)持续抓好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关于聚焦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方案》等4项方案,不断完善专项治理机制。开展了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四个不摘”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县发改、扶贫等部门开展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易地搬迁监督检查,全力做好整改、精准监督及长效治理。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件,办结6件,开除党籍公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非公职人员1人);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专项行动及六清行动,与十个重点行业部门签订了《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书》,督促十大行业部门摸排乱点乱象问题98条,已完成整改87条,正在整改11条;受理党员公职人员涉黄赌毒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件,办结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21人。强化环保领域专项治理,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监督清单》,督促各单位加强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通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日常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对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开展常态化的执纪监督,参加县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会议6次,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缓慢的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发出检查建议书2份、履职提醒函1份。

(七)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住建局原副局长施某某、扶贫办原副主任康某某、供销社原副主任冯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2020年,共接受信访举报10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4件,初核129件,了结118件,立案68件,结案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留置 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制定《湟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协审”工作办法(试行)》《湟源县纪委监委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湟源县纪委监委“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工作制度》,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对2019年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受处分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制定《湟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错告和澄清正名办法(试行)》,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名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4人次,占62.3%;第二种形态58人次,占29.1%;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4%;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4.6%。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县委书记对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签订了《湟源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组织全县县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负责人观看原副县长安某某、原住建局施某某受贿罪案件庭审直播。加大以案示警、通报曝光力度,年内通报曝光8起侵害群众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例以及1起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分别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医疗系统、税务系统等开展警示教育讲座6次,多措并举预防腐败,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八)大力推进自身建设。利用县纪委常委会、纪检干部“周五学习日”、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信仰的力量、知识测试等形式和载体,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引领思想和指导工作的有力武器。制定《湟源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利用中纪委配发的18张光盘和西北政法大学网上公开课等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抽调5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巡察工作,以案代训、跟班学习16人次,邀请省市领导开展专题讲座2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2020年纪检监察干部交流4人,新招录1人。认真落实《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试行)》,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修订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廉政风险点及个人社会关系排查,严防“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件,正在办理1件,诫勉谈话1人,提醒约谈1人,批评教育1人,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以进一步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阶段性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履职尽责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力度有所递减,部分党组织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有的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标准不高,具体工作中针对性不强、缺乏务实措施,个别单位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问题的发现、问责的启动实施,较多来自于上级检查考核、转办督办、巡视巡察和媒体曝光等,主动发现问题相对较少,问责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智慧应对,努力解决。

二、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践行“两个维护”,加强政治建设

聚焦学习领袖思想、坚持深学笃用。始终坚持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总钥匙”和“指南针”, 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学党史、强党性、勇担当”、纪检监察工作成果展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双学双提” 、“提升三力”,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维护中央权威,加强政治监督。扛稳抓牢“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建立执纪监督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服务保障民生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从严管党治党,压实“两个责任”。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制度,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等级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结果反馈机制,综合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聚焦换届选举,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严肃换届纪律,畅通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微信二维码、信息平台等多种监督渠道,加强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优先处理反映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认真落实《湟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错告和澄清正名办法(试行)》,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为干事者撑腰鼓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

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工作办法》,做深做实政治谈话,建立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履职提醒,同时抄告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一提醒一抄告”机制,强化同级监督。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围绕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置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案件情况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湟源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统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做实做细派驻机构绩效管理。推行“清单化监督、台账式推进”,派驻机构常态化分析驻在单位党组成员及党员干部履职用权情况,分部门、分领域建立监督台账、列出监督清单,划清责任,定期对账、销号,实施靶向监督、精准监督,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实效。深化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在现有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配备的基础上,继续在乡镇纪委、片区协作组和派驻联动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再优化、能力再强化、质效再提升、机制再完善上下功夫,制定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员政务处分案件办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办理程序,实现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和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进一步推进纪法融会贯通,加强纪检监察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健全党委领导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三)深化专项整治,回应群众关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县委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成效工作要求,加强对严格落实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治理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扎实推进重点案件清查复核,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盯项目建设、政治荣誉获得、执法活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等方面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开展系统性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针对农村惠农资金多、矛盾多,信访量逐年上升且一信多投、一事多访的特点,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公示牌、举报箱、村纪检委员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深挖问题线索,优先深入矛盾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乡镇、村,开展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信访干部“亲自接访、主动排查”活动,使信访积案问题得到解决,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政治监督质效,突出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反馈问题整治情况和生态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涉及湟源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督促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将医保基金监管列入日常监督清单,及时掌握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对县医疗保障局直查和起底工作的日常监督,督促问题线索移送。完成“大起底、大排查”工作,认真梳理涉及公立理疗机构和公职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落细。

(四)强化专责监督,规范权责运行

强化权力制约。聚焦职责定位,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强化执纪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责透明。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强化精准问责。深化“防错纠错、容错免责、正向激励、问责追究、澄清正名”“五位一体”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用好问责利器,防止问责不严、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强化回访教育成果运用。突出回访教育精准性、全面性、延伸性、长效性,着力在对症下药、治病救人、严管厚爱、建章立制上下更大功夫,建立健全向组织部门反馈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的机制,充分发挥其“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的作用,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彰显监督执纪治本功能,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五)聚焦突出问题,拓展作风建设

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整治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工作过度留痕、明减暗增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收送电子红包,违规操办酒席、私车公养等问题,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整顿清底工作,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教育效果,持续释放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贯彻落实市委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深化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抓好“推、拖、怕、贪”四类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见到实效。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细化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方面制度规定,列出正面、负面双向清单,推动件件规范、项项落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

(六)强化巡察联动,促进监督贯通

落实巡察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党委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通过书记专题会、常委会及时听取巡察汇报,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置意见。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信访、政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原原本本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围绕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同时,强化督查督办,持续跟踪问效,对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严肃问责。建立巡察约谈机制,对问题较多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及时整改。推进巡察队伍建设。充实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组组员库,坚持巡察队伍专兼结合,充分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建立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工作锻炼机制。加强巡察干部党性党纪教育,加强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谈话攻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加强巡察制度建设。坚持向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看齐,立足我县实际,从培训联动、任务联动、力量联动、整改联动、成果联动等方面建立健全巡察联动机制,加强巡察、派驻、监督检查三方监督互通,构建指挥有力、协作紧密、整体成果运用高效的工作运行格局,确保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七)一体推进“三不”,注重标本兼治

突出惩治重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精准有力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严肃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等领域和环节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洗钱等隐性腐败;严肃查处政法队伍腐败问题,结合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巡视巡察发现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上级纪委监委信访交办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对重大项目,并购重组、地方债务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推动深化改革,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项目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进一步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空隙,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用,形成倒逼机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工作,补齐廉政风险防控和制度短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深化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工作机制,分析查找案件暴露出的作风问题、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难点,确保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取得长效。坚持逢案必改,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挖掘湟源廉洁文化教育资源,打造“廉洁文化教育”特色线路,开展“清风扬正气、廉歌颂党恩”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小家传大爱,共筑家国梦”家风家训演讲比赛,深化廉政文化“6+4”建设活动。拓展廉政文化展览馆、警示教育基地功能,打造“一网一微一展馆”宣传主阵地,综合运用以案释纪、一图读懂、微视频等形式,讲好正风反腐湟源故事。推动以案促改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在案发单位、县域或系统领域实施“两同步三教育四整改”,即同步启动审查调查和以案促改工作,同步宣读处分决定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八)牢记初心使命,锻造纪检铁军

提高教育管理能力。紧盯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完善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突出“六必谈”,重点开展政治家访、心理疏导等活动,认真做好“廉政家访”和“关怀慰问”工作,营造健康和谐机关氛围,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活力。提高干部专业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紧盯有效开展监督、精准执纪执法,强化培训历练、提升履职本领,持续深化问题清单整改落实,重点在执行制度、动态管理、完善考评、形成常态上着力。推动全员培训由全覆盖向提效能转变,注重贯通运用,强化实战练兵,持续加大纪法、安全、信息化等培训力度,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探索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精品案件”评比,以创新举措和示范效应破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机关治理能力。制定《湟源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问题线索的管理力度,深化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将运用平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做好日常抽查检查,确保检举举报平台高效、规范管理使用。制定《湟源县纪检监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按照县委及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纪委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跟进,真抓实干。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健全完善统筹协调、规范高效的内控机制体系,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担当起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治理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敢为人先,实干善成,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新湟源”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