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工作;组织协调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后勤管理、工资医疗、财务管理、卫生防疫等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及编制管理、人员档案、出国(境)备案或办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承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提名和考察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贯彻落实措施和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细则、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派驻机构管理服务及相关制度建设;会同办公室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办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统筹协调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性和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的培训、指导,承担组织撰写收集网络评论任务;组织开展社会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推进社会倡廉教育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维护、管理12388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向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及时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协调办理县纪委县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承办对采取留置等措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县委组织部工作。
第一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县管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联系单位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及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开展对联系单位县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联系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负责开展对联系单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所联系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督促检查联系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所联系乡镇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县管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联系乡镇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联系乡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及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开展对联系乡镇县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对联系乡镇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所联系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上级指定的监察事项,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第二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上级指定的监察事项,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复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县纪委县监委开展重点课题和工作实践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档案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绿色发展办公室、县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和草源局、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妇女联联合会。
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小高陵红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侨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武装部后勤、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所属事业单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县广播电视局、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大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大华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兴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招商局、县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县粮油收储总公司、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团县委。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党校(湟源县行政学校)、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湟源县污水处理厂、中浩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县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县路桥建设开发公司、县文体旅游局(县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丹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商联。
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