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教育暖心房 重拾信心再奋发
“党纪政务处分对我们的干部来说不仅是一种惩处,更是一种挽救,真正的做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提醒我们的干部及时改正错误,防止更严重的问题发生。同时,对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也是一种警示,给予违纪违法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倒逼领导班子更加注重工作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对回访组成员语重心长的说。
2021年12月期间,湟中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组成回访组对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机关单位以及各乡镇30余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今天通过这次回访,也让我更好地放下了思想包袱,解开了我一直想不通的心结,今后在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担当。”多巴镇一名受处分党员如是说。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湟中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西宁市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每次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前都会全面了解回访对象的工作履历、心理特点,按照回访对象此前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处分类型和处分期内的个人表现等,对受处分干部精准“画像”,做到“一人一访”;坚持教育为先、心理疏导、注重关怀的原则,通过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和相关诉求,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同事的评价和意见,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树立信心;回访后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梳理汇总回访教育、单位评价等情况,作为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的参考依据。
“在这个寒冬,湟中区纪委监委以‘卸包袱、送温暖、再教育’为出发点,真正把回访教育谈到点子上、做到心坎里,以扶起‘跌倒’干部,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为目标,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感受组织关怀、重拾工作信心、再创工作佳绩,不仅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刚性力度,更体现了组织关怀关爱的柔性温度。”湟中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