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进一步深入,“有问题找纪委”已经成了许多群众的共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业务内外相互夹杂交织的问题,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湟中区纪委监委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有效处置业务外信访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正面回应,及时引导分类。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坚持对业务范围外问题正面回应,全面接收信、访、网、电等渠道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对于来访、来电人员,详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引导群众到对应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并及时回访,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对来信、网络举报及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信件访,及时提交信访件评估会进行研判处置,确保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以有效解决。
精准研判,明确职责定位。对业务外信访件,与检举控告件进行同步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对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信访件,按照“剥离处理,精准分流,对口办理”的原则,通过领导审批,按职责进行分流转办,并建立业务外信访件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反映问题、分流去向、主责单位、转办时限等信息,动态跟进办理情况,及时更新台账,通过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定位,实现群众诉求畅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跟进督导,有效解决问题。对转办职能部门的信访件,由信访室负责定期跟踪督办,办理结果报告由信访室及所属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联合审核,对署实名信访问题,督促职能部门限期办结并及时反馈结果,随时掌握信访人动态,直至息诉罢访。对超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不规范、未解决实际问题的,及时向相关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反馈,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及时督促解决问题;针对问题严重,造成越级访、重复访的,由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问题能够解决到位。
今年以来,湟中区纪委监委积极引导群众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65批次82人次,转办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41件,已按时办结38件。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完善业务外信访件转办制度,持续在解决群众诉求上下功夫,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