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工作部署,湟中区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9月23日,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班子成员带队、室组各负责人参与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要求。
紧盯安全生产领域易发多发环节,聚焦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统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三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筑工地、生产一线,综合运用谈话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现场反馈,督促立行立改、见行见效。截至目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7次,发现问题3条。
三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确保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及时销号验收。同时,对各单位整改情况适时采取“回头看”,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提醒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