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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宣读现场“变身”警示教育课堂
来源:土门关乡纪委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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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身为中共党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并请示区纪委,决定给予杨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在青峰村党员活动室,乡纪委书记现场宣读了该村党员杨某某的处分决定,处分决定不再只是“一张纸”,而是一本鲜活的警示教育教材,处分决定宣布也成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随后杨某某作了表态发言,“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决定,也下决心坚决改正,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认真遵守党纪党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以往我们也在学习通报,只是总感觉离自己很远,如今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令人深感震撼和触动,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一定认真对照检查自己,拒绝酒驾醉驾,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为全村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作用。”党支部书记说到。

下一步,我乡将持续抓紧抓实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一要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结合,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二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各项工作纪律,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三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同时,坚持以查办案件为引领,做到违纪必处、处之有法、受处诚服,让案件查办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有力保障案件查办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