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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13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湟中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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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13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区委安排部署,2020年4月下旬至7月上旬,区委组织4个巡察组对人防办、统战部、发展和改革局等9家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并配合市委交叉巡察组开展对统计局的专项巡察和3个村的巡察。8月11日、8月31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经区委同意,市委交叉巡察组及区委各常规巡察组近日向人防办、统计局、统战部等10家单位和3个村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单位分管或联点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反馈会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交叉巡察组村、社区巡察上新庄镇新城村、拦隆口镇班仲营村、共和镇上直沟村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到位;对村级实施项目的后续管理不到位;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宽,办法不多;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核把关不严谨;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村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肃;流动党员管理较为松散,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

       区委巡察组专项巡察统计局和人防办发现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统计、人防工作要求方面不坚决、不到位;统计执法和人防工作力量薄弱;统计局执行国家统计规则方面标准不严、执行力不高;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方面统计基础数据监管不严;对上轮巡察整改未形成有力的长效机制,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区委巡察组常规巡察多巴镇、统战部(民宗局)、人大办、发改局、教育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局8家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习成效不明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力;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文风不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财经纪律不严肃;为民服务不够,部分热点难点问题仍未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基础不扎实;机关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参会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区级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本级整改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在深入调研、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领导班子成员要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二是细化整改举措,完善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按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改的,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推进。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党政班子必须考好的第一“政治考题”,并坚决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问题症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行动,立行立改。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