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湟中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湟中区西堡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4月上旬至6月上旬。
二、巡察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突出职责职能,重点了解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巡察整改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安排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及其它需要巡察的事项。
三、巡察组人员组成
组 长:马生金
副 组 长:米彦萍
成 员:丁有虎、王雪清、刘贤君、张启敬
审计人员:孙重寿、王小云
四、巡察方式
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巡察组采取以下方式方法开展巡察工作:一是召开巡察动员会;二是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三是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四是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五是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六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七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八是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九是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十是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一是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十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十三是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联系箱、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电话:0971—2293002(座机);17730940934(手机)(开通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2068006761@qq.com
联系箱地址: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政府东楼门口
来信地址: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南楼二楼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811699
特此公告
中共湟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