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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做实反馈“文章” 强化巡察整改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8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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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市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群加乡及来路村进行了巡察反馈,至此,市委第一轮交叉巡察和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结束,此轮巡察共向11家单位反馈“三个聚焦”方面问题115条,提出意见和建议45条。
区委巡察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做实做细巡察反馈“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见真章、见实效。一是传达领导讲话精神。巡察反馈会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吉辉在听取综合汇报后的讲话精神,要求被巡察单位提高政治定位,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以巡察整改提升治理效能,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二是县级领导主动参与。被巡察单位分管或联点县级领导积极主动参加反馈会,主动压实“一岗双责”,对整改工作明思路,提要求,全程跟踪督导分管单位或联点乡镇的整改工作,帮助解决疑难,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三是派驻监督及时跟进。被巡察单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派驻组对照反馈问题,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问题真抓实改。四是完善巡察抄告机制。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单位主送的同时,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点区领导,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抄告,分层落实整改责任,不断完善“1+N"巡察反馈抄告机制,打出巡察整改“组合拳”,增强整改监督合力。五是认真表态主动作为。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纷纷表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下一步,区委巡察办将继续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职能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织密监督网,发挥“探照灯”作用,对整改及时跟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督促做到“两报告”、“两公开”,全力保障巡察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