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湟中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工作任务,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做实监督首责,以“等不得”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各类巡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坚持领导带头,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针对中央和省市委各类巡察督察反馈问题,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以上率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一线,问责任、看进展、察成效,以“红脸出汗”督促责任单位守好责任田。同时,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生态环保领域集体约谈会,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压力传导,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加强监督检查,全力压实整改责任。
区纪委监委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区分共性和个性监督事项,结合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精准制定33条49项监督任务清单,纳入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内容,采取“室组乡”、“室+职能单位”联动方式,紧盯“黄河”体检任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排查、湟水河“三水”统筹治理建设项目、湟水流域及河沟库渠涉水区域“四乱”问题、畜禽养殖整改监督检查,以严实监督坚决避免问题反弹。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11轮次。
跟踪问题整改,全力提升监督质效。
始终把监督发现问题和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闭环’管理,全程跟踪督办,限期销号整改。今年以来,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26条问题,发出督办通知3份,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次,为生态环保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