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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酒驾”案例 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来源:湟中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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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酒驾”案例

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今天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就像一场及时雨,通报中的违纪人员曾经是我的同事,因为酒驾被开除公职,不仅自己受到了惩处,也给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真的是教训深刻...”“...以后不仅要自己做到喝酒不开车,也要劝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杜绝酒驾行为...”在某乡镇党委“以案促改”酒驾专题警示会上,2名乡镇干部在交流发言中感触到。

       今年以来,湟中县高度重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全县意识形态重要工作内容,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16项具体工作任务,运用身边人身边事,针对性开展酒驾、赌博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下发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以案促改”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在近期开展的酒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中,县纪委监委梳理了近段时间以来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下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并对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深挖“酒驾”行为背后的干部监管问题,督促问题党组织堵塞漏洞,正本清源。同时,联合公检法等部门集中开展杜绝酒驾行为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纪法信息、悬挂宣传横幅、召开座谈交流会、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累计召开酒驾专题警示教育会议55场次,签订承诺书2100余份,利用微信编发杜绝酒驾宣传信息6期,实现了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全覆盖教育。

        下一步,湟中县将按照既定目标,坚持用好身边人身边事,通过编印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读本、分层分类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一步拓展丰富警示教育方式,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时刻保持监督常在、震慑常有,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