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建”“管”并举 制作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相册”
为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湟中区摸清“廉情”底数,为全区70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为维护湟中区政治生态提供强有力的廉洁保障。
一人一档,把廉政档案“建”起来。按照“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动态管理”原则,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包含干部基本情况、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住房情况、经商情况、持有股票基金及投资性保险情况、出国(境)情况及子女通婚情况六项内容要素。为确保廉政档案真实完整、全面覆盖,建档填报实行本人负责制,建档范围扩大至1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面记录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和工作轨迹。
一正一反,将档案信息“用”起来。注重发挥廉政档案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谈话、专项监督检查、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务晋升、奖惩等提供事实依据和参考意见,较为准确、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全区干部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违规违纪等情况。通过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记载事项抽查核实,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发挥廉政档案“通行证”“警示牌”作用。
一变一报,让档案管理“动起来”。为全过程记录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勤政方面的痕迹,湟中区搭建廉政动态监督的“记录仪”, 要求在初次填报廉政档案之后发生变更的相关事项,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其廉政档案内容更新和完善,并对调出、退休和开除、辞职、辞退、病故等人员的廉政档案,及时移送或封存,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用”好廉政档案。(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