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十四届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十四届省委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5年任务。今天上午,吴晓军书记作了讲话,对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青海贯彻落实好,清醒认识我省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加压加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4年工作回顾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直接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四届省委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坚持政治引领、突出严的基调、强化实的举措、加大惩的力度、提升治的效能,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
深学细悟坚定政治方向。省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制度,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上率下带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关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的重大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形成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组织开展市州县纪委书记集中培训和纪检监察干部全员线上培训,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用结合提升政治能力。切实践行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运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学习能力不强、思考研究问题不深、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足、作风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明白、想明白、干明白,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和履职本领。
(二)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具体化实施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要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的重大要求强化政治监督,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民族团结进步等重要任务,协助省委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地见效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政治坚定、思想一致、行动自觉。精准化发力用力。紧盯重点人和重点事、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人员90人,其中省管干部7人。围绕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坚决查处执行政策走样、政绩观偏差等问题。常态化贯彻落实。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着力提升派驻机构常态化监督质效,充实加强驻省生态环境厅、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等工作力量,监督保障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落地。
(三)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带头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强调的搞好以案促学、以案促纪,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的重大要求,带头学纪、模范守纪、严格执纪。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入脑入心,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专题研讨,开设“纪法大讲堂”,组织开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检验提升学习成效。制定《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和请托办事情况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29人,坚决防治“灯下黑”。服务保障全省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协助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新任职省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170余场次,制作警示教育片30余部,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50余种,督促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8881人次。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制定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意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
(四)突出重点问题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重拳整治违规吃喝。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十严禁”规定,制定深入整治违规吃喝“九条措施”和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旗帜鲜明反对和纠治“特殊论”等特权思想和补偿心理,督促党员干部清醒认识艰苦地区、民族地区、高海拔地区全面从严治党标准同全国一样,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全省共立案查处违规吃喝问题290人,通报曝光案例54起。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把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教育发动,按照“此前从宽、今后从严,主动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策略和“七严禁”纪律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清退,全省有2447人主动上交礼金。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减负规定的监督执行,针对检查考核、会议文件过多等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化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措施,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五)超常规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凝聚合力打好总体战。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以超常规的态度、力度和举措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一州一重点”、“一县一主题”,选准107项具体任务,以项目化方式增强整体联动。市州县党委书记主动包案、破解难题,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四包”机制,教育、农业农村等14个职能部门直面顽瘴痼疾,深入整改整治。聚焦民利打好攻坚战。坚持以办案开路,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省立案24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45人,移送司法机关120人,通过办案直接返还群众利益1.5亿余元,督促各地各部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大力整治行业乱象,扎实推进学生“营养餐”、农村集体“三资”、殡葬领域腐败乱象3个全国性项目,协同抓好医药领域不正之风、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2个省级项目,上下贯通推动解决不动产办证难、农民工欠薪、冬季供暖等16件具体实事,化解了一批积累多年的矛盾问题,明显改善了干部作风和干群关系,有效提升了干部能力素质,让各族群众充分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六)加压加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零容忍反腐惩恶。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张晓军、毛占彪、汪山泉、卢彦等16名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其中正厅级8人、副厅级8人;处分省管干部51人。强化高压反腐责任传导,推动市州县纪委监委立案并留置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案件全面破零,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全面破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845件,留置4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86人,移送检察机关254人。高压态势震慑下,全省有38人主动投案、267人主动交代问题。强化办案支撑保障。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组建大数据工作专班,拓展大数据查询功能,引入大数据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赋能监督办案工作。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坚持边办案、边整改、边治理,坚决挖除毒根、肃清流毒,净化政治生态。制发安木拉、汪山泉、强建海、魏成玉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加强案件剖析,推动整改整治,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部门突出资金项目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推动深化问题整改、完善制度、综合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七)着力强化政治巡视功能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准确把握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贯穿巡视巡察全过程各方面。突出政治巡视定位,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正风肃纪反腐具体部署放在第一位,监督推动被巡视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能职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力高质量发展。采取“常规+专项+提级”方式,完成十四届省委第五、第六轮巡视,持续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巡视,实现了对市州县和省属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巡视全覆盖。开展对村巡察试点工作,推进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增强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改进巡视方法举措,做深做实个别谈话,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全面自查,深化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紧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揭示被巡视党组织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不力、纪律作风不硬等突出问题,强化政治体检。两轮巡视共发现问题909个,移交问题线索243件。加大边巡边查力度,巡视期间立案78件,留置17人,2人主动说明情况,形成有力震慑。扎实推进巡视整改。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导、点题推进,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定期督办,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和整改任务落实。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深化巡视整改监督,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对2个州及4个县市进行了整改成效评估。省委巡视机构针对十四届省委第一、第二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探索开展“点穴式”巡视“回头看”,从严从实推动整改见行见效。
(八)抓紧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稳步推进市州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调整优化市州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设立纪检监察室一体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通过公务员考录、遴选、调转任等方式,配齐配强一线执纪执法人员。推进市州县纪委监委一体化办案,统筹整合办案资源力量,推行市州带县、县带乡镇办案模式,完善联动办案、交叉办案和“室组乡”协作办案等机制,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着力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省纪委监委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标准,全面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制定全省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启用OA办公平台,推进信访、案管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公文办理、文书使用、定密保密等制度机制14项,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处置、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案件审理等制度机制21项,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安全行使。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健全对下级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指导机制,完善请示报告、审批备案等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案件、重要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大力提升监督办案能力水平。加强办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监督执纪执法人才库,开展案件总结会、复盘会,围绕办案各环节加强实战训练。选派45名年轻干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广东省纪委监委跟案学习、以干代训,有效提升办案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巡视工作信息化建设,以数字赋能提升巡视工作质效。
同志们,经过不懈奋斗和改革创新,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严的基调进一步强化,严的措施进一步加力,严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团结协作,凝聚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勤奋工作和辛苦付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一盘棋”的思想不断提升,上下一致的意识不断强化,敢斗善斗的精神不断彰显,成绩来之不易。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全力支持、默默奉献的广大家属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问候!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一些地方严的氛围尚未全面形成,党内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还有一些错误认识,“特殊论”和补偿心理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多发高发,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在政治素养、斗争精神、纪律作风、专业本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不足。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主要工作
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四届省委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聚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护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以有力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着力纠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等问题,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确保言行一致、令行禁止。深化落实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突出“四看四纠”,看政治立场、纠政治偏差,看责任担当、纠履职不力,看作风表现、纠推拖散慢,看清正廉洁、纠行为不当,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有力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地见效的意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民族团结进步等重要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阳奉阴违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以有力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强化改革领导责任,坚决查处妄议改革、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人和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办法,推动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重大改革举措,不折不扣抓落实,融入全局抓落实,因地制宜抓落实,推动党员干部坚定信心、实干争先,保障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和省委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二)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常态长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纪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加强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抓好新发展党员的纪律教育,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融入日常,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守纪律红线,防止“破窗效应”。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实事求是、毋枉毋纵,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保障激励干事创业。进一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着力解决好不敢区分、不善区分的问题,着眼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推进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精准研判、正确把握党风廉政意见,帮助选准用好干部。做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激励“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加强诬告行为的惩治,对因失实检举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三)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加大“同查”力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形势“两个历史主动”、“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要异常清醒、态度要异常坚决,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再加力、再冲锋,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不仅要清除水中的“蓝藻”,更要铲除滋生“蓝藻”的“淤泥”,通过不懈努力早日换来海晏河清。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推进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十严禁”要求,深化运用“九条措施”,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扎实抓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自查自纠、主动上交,加大查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党员干部涵养尚俭戒奢、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劳民伤财搞形象工程、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不松懈、决不手软,坚持存量增量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委监委要重点查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腐败案件,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的领导指导督导,把政商勾连腐败、风腐交织问题作为攻坚重点,严查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基建工程、金融国企、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一体推进正风反腐,既由风查腐、循线追踪,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四风”问题,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提升“同治”效果。加强对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从业、廉洁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经商办企业行为,对大额投资、奢侈消费等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提高腐败暴露率。建立厅处级领导干部廉洁状况日常分析研判机制,对重点对象跟进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打击“围猎”行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依法追缴行贿所获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坚决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提升治理行贿综合效能。贯彻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廉洁文化走进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着力阻断风腐演变。强化系统观念,树立整体思维,把准由风及腐的利益链,构建由腐纠风的工作链,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把风腐同查同治贯穿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警示教育、整改纠治等全过程各阶段,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入研究案发原因和规律,查找案件背后的制度机制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地区单位健全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四)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要求,推动市县党委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深化运用集中整治经验成果,将“党委政府主责、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工作格局固化为制度机制,优化完善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四包”、包联薄弱县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办案开路不动摇,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快查严处,下大气力惩治“蝇贪蚁腐”,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惩不贷。持续深化“校园餐”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开展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托幼服务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加力攻坚重点案件,加大追赃挽损返还力度,把属于群众的利益及时还给群众。持续解决不动产办证难、政府国企项目欠薪等问题,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加强跟踪调度,合力办成一批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
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紧盯殡葬领域问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侵占挪用等腐败问题。坚决纠治天价收费、捆绑消费、欺诈丧属、大操大办和进行迷信活动等不正之风,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推动巡视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着力提升巡视发现问题的震慑力。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作为巡视首要任务,组织实施第七、第八、第九轮巡视,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选优配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注重从新提任和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中选拔副组长,建立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担任不驻组的巡视(巡察)组副组长制度。深化巡纪、巡审联动,完善巡前通报、巡中衔接和移交处置问题线索机制,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边巡边查贯穿巡视各环节全链条。
推动巡视发现问题真改实改。深化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在强化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上见真章、求实效。从严落实巡视整改问责机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追责问责。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参考。探索建立巡视建议书制度,督促推动系统治理。
坚持以巡视带巡察。发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系统优势,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联动巡视巡察,深入发现和纠治系统性、领域性突出问题。统筹巡察力量参与提级巡视,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逐级传导压力。探索开展县委书记“点题式”巡察,聚焦主要任务、主要矛盾,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点穴式”巡察。持续推进对村巡察。
(六)着力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吏政治责任
层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对管党治党要主动抓、主动管,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自身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坚决纠正只要权力不要责任、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督促上级“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动党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加强对年轻干部群体的监督,推动勤政为民、廉洁为本、干净干事,确保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始终是一泓清泉。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改革完善“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让大家心服口服。
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推动职能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廉政、管业务必须强监管”要求,坚决纠治监管缺失缺位问题,防止以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代替部门监管责任。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细化并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把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具体到事、落实到点,做到各负其责、协调统一、协同发力。
切实履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专责。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责任,确保监督不越位。聚焦主责主业,严防“三转”回转,把精力集中在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上,修订问责操作办法,确保监督不泛化。推进同级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督促履行协助职责、监督专责,确保监督不缺位。
(七)深入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进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十四届省委七次全会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完善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设立纪检监察室一体履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责,人员编制向执纪执法一线聚集,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能。贯彻新修改的监察法,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县级纪委监委办案能力建设,持续优化基层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健全空编人员及时补充机制。制定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市州县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提级办案、交叉办案、片区协作办案深化拓展,完善乡案县审、县案县州同审、州案省级抽检复审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提升县乡查办案件质效。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结合我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增强重点部门派驻机构力量。因地制宜深化市州县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研究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育管用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有序推进向省管国有企业和省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索派驻监督向下延伸。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优化“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室组地(乡)”联合办案、“室组校(企)”协调联动机制。
深入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我省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和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推进OA办公、央地信息协查、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业务系统向市州县纪委监委延伸。加强省和市州纪委监委信息查询分析研判能力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迅速有效突破案件,为监督办案插上科技的翅膀。深化智慧看护、智能服务等管理系统运用。
深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强化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与中央驻青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
(八)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充分肯定、充分信任、充满期待,我们要坚定扛起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不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成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最高政治原则,严格落实纪委工作条例和监察法,坚决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人和事作斗争,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提升能力建设。实化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功能作用,健全“理论、实践、研讨”三位一体培训模式,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和通用知识培训,分级分类精准施训。建立办案能手评比激励机制。用好对口支援政策,拓展与对口支援省市在经验交流、干部培训、以案代训、挂职锻炼、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帮扶协助,着力提升综合能力。选好配强市州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把“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作为选拔各级纪委监委班子人选的首要条件。对政治立场、斗争精神、工作状态不匹配的班子成员坚决调整下来,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
深化作风建设。时刻把精力贯注在实干中,以一抓到底、一以贯之、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办案不力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永远吹冲锋号。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坚守安全文明办案,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推进廉洁建设。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必须敬畏纪律、敬畏法律。省纪委委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以上率下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严格管理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严之又严的氛围中工作生活,自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坚持以严惩强震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决不允许有违纪违法“保护伞”的藏身之地,坚决防治“灯下黑”。坚持以厚爱暖人心,做实对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爱举措,加大评先奖优、典型宣传、职业保障、健康体检、走访慰问、心理疏导、退休谈话等工作力度,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身心上关怀,按政策帮助干部解决后顾之忧,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
同志们,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站上新起点、开创新局面,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实干争先,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聚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