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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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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海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医保基金管控,医保基金持续平稳运行,保障群众健康、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但我省医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未消除,参保扩面空间收窄与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矛盾日益显现,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需要紧盯基金“收、管、支、监”全链条各环节,内外兼修强化举措,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方位维护基金安全,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一)持续挖潜扩面,提升互助共济能力,做足“基金收入”文章。一要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政策宣传这个“面”。立足现阶段,“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模式难以满足需求,要站在不同受众的角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实现“无差别”向“精准化”转变,丰富宣传形式,利用“视、声、文、网”等各类媒介,多种方式解读医保政策,突出阐释居民医保缴费逐年上升的原因,普及医疗保险共建共享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变“要群众参保”为“群众要参保”。二要强化机制建设,串好部门协同这根“线”。做好全民参保需要包括医保部门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通力配合、统筹推进,压实常住地参保动员和户籍地参保兜底责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参保,落实医保救助帮扶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持续健全与税务、乡村振兴、民政等跨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共同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跨群体等难点问题,突出抓好重点人群监测预警,有效核实漏保停保,坚决守牢工作底线,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三要拓宽服务渠道,布满参保缴费这个“点”。要依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五级经办服务体系,以强基层补短板为重点,优化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延伸经办服务触角,积极推行居民参保登记、医保费用缴纳“一站式”办结,提升群众参保缴费的满意度。依托手机App、微信钱包、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渠道,鼓励医保经办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帮办医保业务。开通特殊人群参保缴费“绿色通道”,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确保随时办理参保、落实资助补助、即时享受待遇。

(二)补齐政策短板,强化风险防御能力,做细“基金管控”文章。一要健全预算决算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进一步厘清预决算职责,确保基金预决算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合规性。提前清理违规支出,有效避免风险。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开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透明度。二要优化结算清算流程。认真落实“月结算、年清算”制度,把账务算得明明白白、把规则说得清清楚楚,该兑现的支持政策及时兑现,该拨付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平台应用,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根子上解决医药机构拖拉“不对账”的问题。同时,逐步减少复杂环节,缩短审核周期,不断优化流程。三要加强防控调度管理。把基金风险防控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基金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判和解决基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要充分运用绩效评价、实地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纵向管理,加大培训育人力度,着力解决业务人员短缺不足问题。

(三)坚持规范统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优“基金支出”文章。一要不断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必须时刻绷紧防范过度或过低保障的弦,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基金承受能力,不断强化三重制度保障,稳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稳妥有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健实施“青海健康保”。根据国家政策和省情实际,及时将符合规定的药品、项目、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用药需求。二要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把这件惠民利企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常态化推进集采提速扩面,对临床需求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药品耗材开展针对性集采。抓好挂网价格治理,加强和改进招采信用评价。建立健全药品配送中标企业事前约束、事中监管、事后奖惩机制,有效提升药品配送时效。三要持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严格对标国家和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提质增效、加快工作步伐,积极推动统筹区、机构、病种、基金全覆盖。加大中藏医服务项目支持力度,探索符合中藏医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普通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优化内部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建成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支付新机制,推动实现患者、医保和医药机构三方共赢。

(四)综合协同治理,持续强化体系建设,做实“基金监管”文章。一要重拳组合出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要较真碰硬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全面落实医保部门监管责任、经办机构核查责任、定点机构主体责任,协调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不断增强监管合力和执法效力,有效形成没有禁区、不留死角、坚强有力的震慑。二要夯实监管基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机制,协同组织重要线索、重大案件联查联办。依法依规实施定点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扎实开展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水平。三要加大社会监督,营造共治共享格局。坚持政策发布、服务优化和跟进解读同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医保政策及惠民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监管工作。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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