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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来源:西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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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宁市纪委监委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工作要求,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围绕正向激励、纪法衔接、提升监督质效三大领域,与时俱进健全完善新时代纪检监察各项制度,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

围绕正向激励,注重机制保障。把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制定《西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打出诬告陷害处置和澄清正名“组合拳”。对检举控告人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维护名誉、消除负面影响,打消“已经失去组织信任”的顾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勇担当、善作为。截止目前,全市已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按照宽严相济的处理政策,率先在全省出台《西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主动投案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认定标准,规范办理程序,凡主动投案或者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

围绕纪法衔接,强化工作合力。切实加强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政法机关在查办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率先在全省制定《西宁市监察委员会西宁市公安局关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助配合工作办法(试行)》《西宁市监察委员会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西宁市监察委员会西宁市人民法院办理和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政法机关的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联合作战,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查办案件为中心,先后出台《西宁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办理集体研判办法(试行)》《西宁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西宁市纪委监委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问题线索了结办法(试行)》,实现全链条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围绕监督首责,增强监督实效。在认真总结归纳日常监督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西宁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推行监督检查季度任务清单制,紧扣重点任务、重要工作,认真做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出台《关于加强派驻(出)机构请示报告工作的办法(试行)》,加强对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西宁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市县区两级共选聘94名特约监察员,推动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促进全市广大监察干部依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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