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相关工作
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职能职责 助推湟水河湿地保护
来源: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分享
字体:

近日,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贯彻落实湟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情况,联系协调由驻在单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西宁市水务局、西宁市生态环境局等五家单位签署《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并举行了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508.70公顷,作为青海省19家国家湿地公园的排头兵,有着资源、地域、人才、环境等得天独厚的优势。不仅肩负保持物种多样性职责,而且对西宁市有着固碳释氧、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协作框架协议涉及建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涉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通报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等工作内容。通过落实协议,有助于建立系统完善的湿地资源保护制度体系,提升湿地保护执法工作协同配合水平,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职能衔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合作机制,打造湿地生态环境大保护联动格局。

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畅通湿地保护府院联动渠道,形成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工作新格局。各协作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密切合作,积极推动湟水河湿地保护工作,形成合力,促进共治共享共赢,为今后执法部门的协调对接和合作互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紧盯五家驻在单位党组贯彻落实湟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落实,督促驻在单位围绕湟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谋划项目,将“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化、具体化,加强日常例行检查、专项督察,对可能存在的湟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提前预警警示,为湟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