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7887件,其中检举控告2795件,处置问题线索3319件。立案1234件,其中厅局级干部15人、县处级干部109人、乡科级干部262人,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25人。处分1025人,其中党纪处分898人、政务处分288人;处分厅局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110人,乡科级干部199人,一般干部70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624人。
图1: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79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173人,占总数的66.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56人,占23.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49人,占4.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01人,占6.1%。
图2: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07人,移送检察机关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