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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中共西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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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7日)

刘浩年


同志们:

我代表十四届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今天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同志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政治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全面推进

深学笃行领袖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跟进,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严督重大决策落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西宁市党内政治生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大政方针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省市委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明确“六个严明”“六个严禁”,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全市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准确把握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开展专题研讨、调查研究,创新推出“1+2+5”学习法,深化学习效果,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问题,坚持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摆问题125条,限期整改81条,长期整改44条。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围绕践行“两个维护”、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分县区、市直部门、国有企业三个层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综合运用“三不两随机”日常考核、年度专项考核措施,开展三轮日常考核,反馈问题220条。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级抽查工作,对31个市直机关下属单位、市属国企下属公司和县区单位、乡镇(街道)进行抽查,发现问题46条。对城中区、市林草局近3年政治生态进行综合研判,反馈问题17条,移交问题线索1条,提出9个方面27条优化政治生态建议。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现场报告评议办法,在市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上安排11名党委(党组)书记和6名党组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进行“三述”,强化履责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抓牢抓实领导责任。通过约谈、抄告等办法,督促主要领导自觉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贯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工作推进不力等情况,累计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15人次,向市级分管领导抄送抄告单4份,对推进“大棚房”专项治理工作中问题多、进度慢的部分县区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有力推进整改落实。

(二)体制改革见“实”,治理效能有效释放

推进机构改革。制定下发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方案,市本级采取综合派驻模式,设立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各县区采取“综合派驻+联组派驻”模式,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34个、派驻联组17个,核增科级职数34名,落实行政编制66名,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强化制度建设。围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率先在全省出台监察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办法,有效解决纪法贯通难点,全面打通法法衔接堵点。严格落实《西宁市党政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研究制定《西宁市反腐败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西宁市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统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设立片区协作组,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三)巡察利剑擦“亮”,巡改结合成效明显

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完成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发现问题110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启动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对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12个党委(党组)进行“政治体检”,其中对市交通局、市人防办采取巡审联动方式开展巡察,市本级巡察覆盖率达61%。开展全市第二轮县区交叉巡察,巡察14个党组织,有效破解县区“熟人社会”监督难突出问题。结合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单独设立市、县区两级党委巡察办,解决巡察机构编制39名。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和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机制,持续完善巡察报告评审、问题线索评估、群众满意度评价“三评制度”。坚持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日常监督、线索初核、问题整改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反馈具体问题319条,制定整改措施1197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303人,清退违规资金153万余元,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355项。

(四)专项治理增“效”,正风肃纪持续发力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件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通报曝光13件。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11个,制定整改措施1120项,完善制度机制76项。从精文减会、规范考核入手,坚决克服开会、发文、检查“三板斧”式的工作路径依赖,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34件,处理8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曝光20件。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办结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处理18人。受理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14件,办结13件,问责16人。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73件(不含46件重复件),占全省的30.4%,其中,办结263件,立案79件,占全省的25%;处理229人(不含双重处分47人),占全省的32.9%;移送司法机关7人,占全省的31.8%,实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的案件线索核查、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问责的问题线索核查“三清零”。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68件,处理1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

(五)查办案件用“力”,高压震慑不断增强

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率先在全省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实现群众“掌上举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54件,同比增长35.9%,立案508件,同比增长63.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6人,同比增长52%,挽回经济损失3882万余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133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94人次、占59.6%,第二种形态369人次、占27.7%,第三种形态98人次、占7.4%,第四种形态71人次、占5.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在减存量、遏增量上积极作为,累计对44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24人。针对案件数量增加,办案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现状,开展“叠加办案”工作模式,既加快办案进程,又保证案件质量,严肃查处了城东区委原书记何明星、湟源县原副县长安柏山、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杨海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体现了以零容忍态度惩贪治腐的坚定决心。全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办案效果。

(六)廉政教育入“心”,纪律建设成效凸显

召开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护航脱贫攻坚》《叩问初心》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忏悔录》,拍摄微动漫《监察法》、微电影《奖金风波》等方式,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编印《西宁市廉洁文明家庭故事汇编》,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进万家”观摩活动,营造崇廉尚洁浓厚氛围。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对市本级94批821名拟提任使用干部出具廉政回复意见,对40人次提出暂缓使用建议。

(七)干部队伍提“质”,自身建设更加从严

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以《规则》《规定》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18张专业培训光盘为重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和集中测试,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1300人次,先后组织68名干部参加调训,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实施“青蓝结对”导师制,安排基层年轻干部到机关部室实践学习。探索实践“无任用推荐”方式,有效增强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建立《西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回访制度》,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从严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置有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0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9人,切实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以实际行动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我们在学习中提升政治站位,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方法,在改革中凝聚工作合力,在实战中锻炼干部队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推进、创新开展。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和担当作为,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还不紧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加强日常监督、长效监督方面措施办法还不多,严防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还需持续发力;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制度机制建设还需不断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少数干部业务能力和素质与新时代新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积极协助党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抓好七项任务和128条具体措施的落实。

(一)聚焦责任落实,在协助党委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一是组织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四个坚定不移”和六项重点工作,提高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贯彻落实的能力水平。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自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终身课题。一是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二是继续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以开展“三个一”工作为抓手,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到位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推动党委(党组)主动、经常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党组决定和处分党员事项规定程序实施细则》,推动党组行使好监督权、处分权,管好党员,带好队伍。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和年度重点抽查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突出日常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在日常、抓在经常。四是运用党风廉政分级抽查办法,分级分类开展抽查工作,推进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巩固提升湟中试点成果,指导推广建立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建立乡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既防止不会问、不敢问,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确保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有效问责。

(二)聚焦体制改革,在释放制度优势上持续发力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严格执行《规则》和《规定》,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分级负责、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执纪审理、处分决定等重要事项以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自觉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二是制定完善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处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纪委派驻(派出)机构与党组(党委)的沟通协调、情况通报和重要问题会商机制。三是进一步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注重在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的经常性研究会商和协调解决中发挥作用。四是加强与派驻单位内部纪检监察工作的衔接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互派干部帮助工作等方式,推动协同联动。

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探索实施县区“1+2+3+3N”工作模式,整合优化协作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监督工作由“单打独斗”向“团队作战”转变。二是整合力量成立2个市属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办案协作组,建立一体化协同联动机制,对10家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协同监督。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片区协作机构作用,各县区结合实际,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确保协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四是督促落实《在全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调动发挥好纪检监察联络员作用,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五是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制度,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12项调查措施使用,准确把握条件,严格审批权限,精准使用留置措施。

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一是加强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和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和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规则、考核工作办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法等制度规范,细化落实“三为主一报告”机制。完善关于加强派驻机构请示报告的制度,确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全面提升派驻机构改革制度优势。二是健全完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三是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派驻机构改革督导调研,巩固提升市、县区两级派驻机构改革成果。

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制度规定,着力解决制度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惯性思维严重、工作随意性大等问题,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二是根据监督执纪执法实践需要和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办法,严把案件质量关,健全案件审理和执纪执法等工作流程、监督执纪执法办案人才库等工作机制。三是开展制度执行“回头看”,采取“抽查+通报+约谈”的方式,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相关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传导责任压力,倒逼制度落实。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贯彻措施,明确深化的重点工作、措施方法、相关要求,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市纪委监委部室负责同志包县区制度,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联系、指导、帮助。三是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省纪委监委把西宁市作为试点的有利契机,以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能力建设、履职考核为抓手,探索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升级。四是加强对县区工作指导。市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县区纪委监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湟中撤县设区后纪委监委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五是加快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抓实人员培训和技术保障,年底前实现市、县区、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工作纵深贯通。

(三)聚焦监督首责,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持续发力

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建立完善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制度,细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得违反的具体事项,划出政治“红线”。

做实日常监督。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日常监督的内容、方法、结果运用,大力推动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分散监督向联动监督转变,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各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要联合派驻机构对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等掌握的情况,加强对联系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研判,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三是综合运用检举举报大数据平台、纪检监察统计指标体系和廉政档案信息,结合平常掌握的情况,加强数据的分析研究,增强对歪树、病树、烂树的精准研判和把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是建立以下看上、以点看面观测点。各级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要分地区和单位两条线,确定联络员、信息员,有重点地建立日常监督观测点,通过蹲点调研、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全面检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五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抄告办法》,通过“抽查+抄告+通报+督办”的措施,开展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和点对点的嵌入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分类采取抄告市级分管领导、全市通报、督促整改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六是规范党风廉政回复工作,强化廉政回复在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巡察监督。一是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统筹常规、交叉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组织开展第七、八轮巡察和第三轮县区交叉巡察,对38个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其中常规巡察24个党组织,交叉巡察14个党组织,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二是健全完善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的机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力量交叉配合,业务优势相互支撑,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推行巡察组长选任机制,选优配强巡察组长。压实县区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深化业务能力建设,一体推进“提级巡察”“联动巡察”“机动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模式,有效破解“巡不深”“巡不透”问题,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和成果运用,切实提升巡察监督成效。四是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完善整改约谈、整改情况报告和抽查监督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强对县区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规范化发展。六是对全市社区开展“交叉式”专项巡察,注重发现和查处挤占、挪用专项奖金、侵害群众利益、服务群众不到位等问题。七是对全市村级组织开展“微巡察”,注重发现和查处套取、冒领专项奖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八是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微巡察”,注重发现和查处教师行为失范、校外有偿补课、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突出重点监督。一是继续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指示令行禁止、一贯到底,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把工程项目交给关系人,从中搞权钱交易等问题。三是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四是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项目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弄虚作假,套取、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五是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力,权力滥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以权谋私、“靠企吃企”等问题。六是加大人防系统腐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核实核查工作,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抓手,推动人防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七是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治理,查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八是继续开展“景观亮化工程”专项整治。九是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情况的监督。

贯通各类监督。一是着力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形成合力。二是研究建立谈话函询事项向民主生活会说明情况监督管理办法,对说明什么、怎么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说明情况进行报备等作出制度规定,提高谈话函询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各部室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协作片区或联组工作等机制,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作为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日常监督结果向巡视巡察部门反馈,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衔接贯通起来,增强监督的协同性、系统性。四是督促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聚焦惩腐肃贪,在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上持续发力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办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党的纪律规矩的腐败问题首先查处。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提升办案合力,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措施配合等机制,提升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实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加强基层办案工作,争取乡镇纪委年内全部实现立案“破零”。三是提高办案质量。探索深化异地交叉办案、指定管辖、提级办案等措施,排除办案干扰,增强查清问题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四是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办案。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把纪法约束的硬度、批评教育的力度、组织关怀的温度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五是坚持严管厚爱。既要持续保持严的氛围,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西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实施办法》,营造宽严相济的良好环境。制定《西宁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工作办法》,明确澄清工作范围,分清责任区别处理,做到有事查清、无事说清,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戴上“护身符”、吃下“定心丸”。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疏导和谈心解压。六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问题线索加强前期摸排了解,增强研判处置的准确性、有效性。做深做细初核工作,提高成案率。加强办案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化工作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探索开展向被审查调查人家属发送《廉政家书》,突出对被审查调查人的挽救、帮助、教育作用。七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和办法,注重精准受理、精准研判、精准处置。八是强化办案和安全保障。探索建立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减轻被审查调查对象心理压力,防范安全风险。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设立“走读式”谈话人员心理调适室,对被谈话人员进行思想疏导和心理安抚,体现纪检监察工作人文关怀。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一是明确以案促改责任分工。根据业务优势和有利于工作指导,确定案件审理部门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以案促改的责任部门。坚持一案一剖析,对多发频发或发生窝案串案和重大违纪案件的地区、单位,专案组和案件审理部门要协调指导分析发案原因,找准管理监督和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漏洞,指导办案单位研究制定针对发案地区和单位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措施要求,推动以案促改。二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认真贯彻《关于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办法(试行)》,对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精准分析研判,精准把握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地区、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问题整改和机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后半篇文章”的作用。三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建设。结合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与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五是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建立长效机制。六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以强化监督为手段遏制增量,达到风清气正的社会治理效果。七是健全规范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制定《西宁市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做到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重要人事调整等廉情信息的动态掌握。八是探索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廉政档案,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的日常监督。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是弘扬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洁身自好的党性修养。二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加四”活动,打造廉政文化“一县区一品牌、一行业一特色”创建模式,年内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三是将6月份确定为廉政文化宣传月,持续开展“清风廉韵幸福西宁”廉政文化演出、廉政知识竞赛、廉政警示教育和“清风进万家”等系列活动。四是把家庭作为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建设的交汇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重家教严家规正家风,广泛深入推进廉洁家庭建设。五是选择1—2个区试点,打造非公企业廉洁文化示范点,通过扩大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执纪,积极培育非公企业廉洁建设特色品牌。六是调整优化西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充实内容,更新布局布展和电教资料,增强教育的主动性和感召力。七是加强案件警示教育,通过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组织公职人员参加庭审旁听以及案例剖析、案情通报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针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政法系统案件较多的情况,在政法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八是适度扩大宣布干部处分决定参与人员范围,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深度融合,深化警示教育成效。九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用活用好媒体融合,创作播放一批体现西宁实际、彰显西宁特色的廉政“微电影”和廉政公益广告,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聚焦作风建设,在正风肃纪上持续发力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压实党委(党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政治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成因,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综合施治。二是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注重从政治监督、政治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专项督查、信访反映、网络舆情中发现挖掘问题线索。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开展核查工作,抓住主要问题深挖细查,把事实查明、把问题查清,严查一批典型问题。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手机公众平台等载体,点明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扎实做好统计造假的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统计部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建立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交和办案协作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一是继续深化关键节点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持续发力,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二是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注重解决薄弱环节。三是从严查处私设“小金库”和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针对新情况,注意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公务接待、公款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四是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六)聚焦民生保障,在深化专项治理上持续发力

加强脱贫攻坚专项治理。一是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效应。坚持靶向施策,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二是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脱贫攻坚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与南京市纪委监委的衔接沟通和交流合作,强化对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青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四是继续督促落实县区委书记领题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领办重点问题线索的任务落实,注重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见实效。

加强生态环保专项治理。一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执法监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围绕“五个示范省”建设和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力量,紧盯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三是深入推进违建别墅重点整治,在去年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实做细“回头看”和问题整改,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紧盯重点案件,边打边治边建,做好以案促改,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文化旅游、教育民生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执法。三是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围绕重点线索深挖彻查,巩固扩大“惩腐打伞”成果。

加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加大信访交办督办自办力度,聚焦医疗卫生、上学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方面,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二是调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指导推动村务、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增强群众监督权、话语权,以群众监督推进公权力治理,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七)聚焦队伍建设,在锻造执纪铁军上持续发力

强化政治品格锤炼。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治理能力。三是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明年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的各项前期和准备工作。四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党支部建设包括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机关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贯通、相促进。建立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用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肃教育管理。

强化干部素质提升。一是深化全员培训。以《规则》《规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18张专业培训光盘为重点,推动学用结合、融会贯通,着力提高纪法贯通、纪法双施能力。二是选好配强干部力量。加大干部培养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力度,畅通“出口”和“进口”,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市管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推进县区纪委副书记跨地区交流任职。三是提升办案能力。全面开展“实战练兵”集中行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跟班学习、双向挂职、以案代训,以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际操作训练为主要方式,加强干部的实战培训锻炼,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安排参与具体工作,推动积极履行职责。

强化纪律规矩约束。一是树立实干苦干的鲜明导向,选拔重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营造勤勉敬业、踏实干事、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制约工作、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焦点问题,研究思考对策措施,提高破解难题的本领。三是克服不良风气,坚决反对和纠正口大气粗、盛气凌人、指手画脚等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约束,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四是积极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和家访慰问等关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通报表扬、记功嘉奖、年度表彰等方式,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形成人人奋发争先的良好局面。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年内安排一县一区和2个市级派驻机构开展“系统内部督查”,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查工作。二是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风险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地深化具体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挑战。三是完善制度规则,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加强内部管理,勇于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上级交办工作。一是加强协调保障,组织承办好西宁地区省市纪检监察机关职工运动会,展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二是组织承办好西宁地区省市廉政文化演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三是全力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西宁留置中心建设。协调解决看护队伍存在的问题,确保看护队伍稳定、管理规范、看护到位。四是认真做好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同志们,初心催生动力,使命鼓舞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践行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