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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监委:精准监督 严肃问责 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来源:市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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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市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监督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监督事项、完善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集中一段时间,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定路线和直奔主题、直插基层的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市纪委主要领导将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同时,市纪委监委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和相关常委带队,抽调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驻点跟进监督,压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安全生产这个“国之大者”,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靠前监督。紧盯道路交通、危化品及工贸、文化旅游及教育、建筑工程、水电气、防汛防涝防火等重点领域,重点排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建章立制等方面的问题;紧盯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工作责任情况,重点摸排安全生产领域是否存在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和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二要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通过实地察看、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各地各单位真改、实改。要督促问题单位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夯实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要坚决纠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