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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监委: “闻汛而动”拧紧防汛监督“发条”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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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宁市纪委监委聚焦当前全市防汛工作形势,深刻汲取大通县“8.18”山洪灾害教训,迅速行动部署加强防汛救灾监督执纪工作,强化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社会捐赠、干部作风监督。

防汛救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防汛救灾工作监督检查作为当前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加强风险预判,有针对性地进行前置布防,及时了解防汛重大决策执行和灾情底数情况。一是积极主动靠前监督、一线监督。坚决做到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重点区域、隐患排查、防汛物资采购、捐赠救灾物资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积极推动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好防汛工作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把落实防汛救灾工作作为作风建设“试金石”,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严格落实省纪委防汛“八坚决、八严禁”工作纪律,坚决查处防汛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贻误时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因勇于担当、勇于先行而出现工作失误的,坚决予以容错纠错,激励党员干部在防汛救灾工作奋勇争先,担当作为。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建21个督导组,开展防汛救灾监督检查12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5个,督促各县区、部门绷紧防汛救灾弦,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