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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室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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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9月9日,西宁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当前全市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防控任务艰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动态清零的压力依然很大;进入汛期,多地强降雨不断,城市内涝、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防汛救灾任务繁重,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准备刻不容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省委“转作风、树新风,建设新青海,迎接‘二十大’”作风建设、市委推进能力建设、深化作风建设总体部署,坚持把落实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实践检验,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身先力行、扛牢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集中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做到“九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宴请;严禁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攀比摆阔;严禁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过度包装、“天价”月饼、蟹卡蟹券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公经费”超支、违规设立“小金库”等享乐奢靡之风,以及当前全市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灵活机动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密切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推动联系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责任,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对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严格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为保持全市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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