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廉洁文化“6+4”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1日,西宁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决定7月份在全市开展第七批廉洁文化“6+4”示范点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主要内容为“6+4”:“6”即:以“为民、务实、清廉”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以“崇廉、文明、和谐”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以“温馨、健康、助廉”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家庭;以“知荣、明耻、爱廉”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学校;以“守法、诚信、尊廉”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以“清风润乡村”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农村。“4”即:以“厚德精术,尚善弘仁”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以“品红色经典、建生态景区”为主题,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景区;以“诚信经营我先行,廉洁之风大家创”为主题,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商场;以“优质、高效、文明、安全”为主题,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项目。
廉洁文化“6+4”示范点创建申报单位要认真按照《西宁市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在认真检查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把关,严格筛选、好中选优,确保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扎实、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经得起检验的单位推荐出来。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对已命名廉洁文化示范点的指导,帮助其继续完善相关内容、彰显文化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发挥其渗透、启迪和引领作用。市纪委监委将对廉洁文化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标准的市级廉洁文化示范点进行摘牌,取消示范点称号。